據越通社網站8月10日報道,在胡志明市召開的有關落實大米出口經營109號決議會議上,工貿部副部長阮成邊稱,目前越南已批準44家企業經營大米出口,其中,外資企業4家。就越南企業擔心外資企業有資金充裕、貸款利率低等優勢,內資企業或將處于競爭劣勢問題。阮表示,對于有能力參與經營大米出口的越南企業,將提供優惠貸款,確保公平競爭。另據越南糧食協會稱,至今年10月1日在原有的200多家大米出口企業中,預計將有70-80家企業達到具有倉儲、晾曬和碾米加工等新要求而獲得大米出口經營權,進而減少無序競爭。
越南經營大米出口新規定將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稻米收割后的損失也有望由10-15%減少至5-6%。
來源: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經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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