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動煤礦機械化改造三年攻堅舉動
原因
●推廣煤礦機械化,一是可削減參加煤礦挖掘的人力,進步煤礦產能,二是能下降煤礦挖掘進程的事端危險
方針
●到2018年末,機械化挖掘礦井和按機械化規劃建造的煤礦占應施行機械化挖掘礦井總量的50%,2019年末到達80%,2020年末到達100%
舉動
●《定見》清晰了嚴厲煤礦建造項目核準,嚴厲煤炭資源管理,嚴厲約束落后產能,加大財務獎補力度等政策措施
6月12日,記者從省安全監管局獲悉,省安全監管局與13個省級部分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展開煤礦機械化改造三年攻堅舉動的施行定見》(以下簡稱《定見》)提出,到2020年末應施行機械化挖掘的礦井100%完成機械化挖掘改造的方針,不能施行機械化挖掘改造的落后小煤礦將引導其封閉退出。
“推廣煤礦機械化挖掘改造,不斷推動煤炭行業轉型晉級,有利于進步煤礦產能,下降煤礦事端危險,”省安全監管局煤炭行業管理處處長張學廣介紹說,推動機械化減人和換人,可進步科技水平,下降勞動強度,下降事端危險。“比方,相較爆敗落煤工藝,機械化采煤可削減爆破作業中較多工序的安全危險。”
據張學廣介紹,我省現在的436處煤礦中,已有169處煤礦完成機械化挖掘或正在施行機械化改造。發動三年攻堅舉動,旨在加速全省煤礦機械化挖掘改造的進程——到2018年末,機械化挖掘礦井和按機械化規劃建造的煤礦占應施行機械化挖掘礦井總量的50%,2019年末到達80%,2020年末到達100%。
為完成此方針,《定見》清晰了嚴厲煤礦建造項目核準,嚴厲煤炭資源管理,嚴厲約束落后產能,加大財務獎補力度等政策措施。“在三年攻堅舉動期間,將暫停核準新建項目,災害嚴峻的煤炭資源不再裝備給現有生產規模為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挖掘;9萬噸/年及以下且不具有機械化晉級改造條件的礦井不再新裝備資源。不具有機械化挖掘改造條件的,以及具有改造條件而不進行改造的礦井,將引導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封閉退出。”張學廣介紹,各級政府要加大督促執行的力度,省政府還將對作業不力的地區進行通報或約談。
有嚴管也有支撐。三年攻堅舉動期間,省級財務將整合統籌財務專項資金,選用定向財力管理模式,依照“清晰方向、額度分配、項目存案、績效掛鉤”的方法,支撐市(州)政府推動各地煤礦進行機械化挖掘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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