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管理非路途移動機械排氣污染
本年1月1日《西安市機動車和非路途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法令》正式施行,標志著西安市環境管理開端向此類污染說不。
《法令》清晰,西安市非路途移動機械,是指不在路途上行進的以汽油或許柴油為燃料的工程、農業等機械。包含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瀝青攤鋪機、叉車、發電機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
該《法令》清晰,新增非路途移動機械所有人應當在新增機械的三十日內向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抄送非路途移動機械的名稱、種類、數量、污染物排放等數據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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