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力度加大
補貼范圍由去年的7大類24種擴大為今年的10大類32種;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經營服務組織可享受補貼的購機數量從去年的兩臺(套)提高到今年的三臺(套)。上周,記者從市農經部門獲悉,省財政廳和省農業廳聯合發出《關于200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意見的通知》,和去年相比,這一政策的扶持力度繼續加大。對于這個新的政策,記者就有關問題對市農經局農機站的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記者:今年的購機補貼標準有哪些?
市農機站:補貼資金由中央、省、縣三級財政承擔。中央資金補貼額度按機具價格的30%確定,實行定額補貼。單機補貼額度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補貼限額8萬元。具體機型補貼額度農民朋友可以向當地農機管理部門詳細咨詢;省、縣補貼資金主要用于補貼水稻機插秧盤和省補貼標準高于中央補貼標準的水稻插秧機、育秧流水線、植保機械和半喂入聯合收割機等4種機具的差額部分。其中插秧機及其配套設備補貼標準為購機額的60%,植保機械補貼標準為購機額的40%,半喂入聯合收割機最高補貼標準不超過7萬元。
記者:農民如何購買才能夠享受購機補貼?
市農機站:農民朋友購機時需注意以下四點:
1.申購。購機者須通過所在地鄉鎮農機管理部門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購機申請,填寫購機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審核。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補貼對象和優先補貼條件進行審核,確定購機者名單和機型、數量,在購機者所在地(鄉鎮和村)經張榜公示一周無異議后,與購機者簽訂購機補貼協議。
3.購機。購機者須到省農業廳確定的補貼機具經銷商處購機,才能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我市已確認的經銷商總共有14個,具體情況農民朋友可以到當地農機管理部門詳細咨詢。
4.付款。用戶購機時向經銷商提交購機補貼協議,并按扣除中央補貼金額后的機具差價交款提貨。
特別需要提醒農民朋友注意的有兩點:一是享受財政補貼的農業機械,3年內不得擅自轉賣、轉讓和跨省出租,對違反規定的將收回補貼資金;二是對享受補貼的12馬力以上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將實行牌證管理,每年由當地農機管理部門進行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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