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集體投訴南昌縣機械廠違法出售
9人集體投訴南昌縣機械廠違法出售 廠方表示將如數退還錢
南昌縣機械廠是一家集體企業,該企業在向塘鎮向東路上擁有8間店面。以前這些店面都是出租給一些生意人,2007年,南昌縣機械廠決定將這些店面出售。向塘鎮9人在東挪西借湊齊了購買店面的400多萬元之后,機械廠廠長卻三番五次將交付店面的時間一拖再拖,最后,“一女嫁二夫”卻將店面拍賣。昨日,這9人稱他們面臨雞飛蛋打的境地。
交400萬元買店面一場空
袁鳳蘭是南昌縣向塘鎮人,在向塘鎮經營雜貨生意10個年頭,省吃儉用積攢了10多萬元。2007年,她聽說南昌縣機械廠準備出售8間店面,店面位于向塘鎮中心地段向東路,地理位置優越,袁鳳蘭心里一動,于是就向親戚朋友借了20多萬元,湊齊了所需的40萬元,買下東邊7號店面,隨后又買了東邊8號店面,總共花了80多萬元。
記者在袁鳳蘭提供的一份《售房協議》復印件上看到,2007年6月22日,南昌縣機械廠(甲方)與袁鳳蘭(乙方)簽訂此份協議。甲方將南昌縣臨東面7號店面(向塘鎮購物廣場對面)出售給乙方,2008年1月10日前由甲方出面收回。乙方付40萬元,2007年6月底付清(上下浮動差價不超1萬元),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手續,其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
讓袁鳳蘭沒想到的是,今年1月店面交付時,南昌縣機械廠卻將店面交給省產權交易所掛牌拍賣,目前還在掛牌階段?,F在店面沒買到,錢又退不了。3月10日,袁鳳蘭到南昌縣機械廠了解情況,才發現像她一樣遭遇的購房者還有8人,總共花了400多萬元。
售房協議換成借款合同
購店面的毛玉林告訴記者,當時她也是和袁鳳蘭一樣,與南昌縣機械廠簽訂了一份售房協議,2007年8月7日,南昌縣機械廠廠長萬金印突然將她的售房協議收了回去,改簽了一份借款合同。對此袁鳳蘭也證實確有其事。
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40萬元,借期為兩年。袁鳳蘭(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將全部款項交付給南昌縣機械廠(乙方),并開始計息。乙方在借款合同期內提供店鋪面一間,借給甲方使用不收甲方租金,如乙方提前完成企業改制工作,則提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甲方,并按定價優惠5%。如合同到期乙方企業改制尚未完成,甲乙雙方再行協商,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如甲方不愿續簽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將所借款項和利息還給甲方,甲方將店面退還給乙方。甲方也可租此店面,每年按乙方規定的價格向乙方交納租金。
一些購買店面的人還說,當時萬金印向他們借錢時,承諾誰借錢給機械廠店面就賣給誰。毛玉林購買了東邊1號店面。當時為了買到該間店面除了交納40萬元之后,還借了10萬元給機械廠。更令毛玉林想不到的是東邊1號店還賣給了另一個人,等于一間店面又重新賣了一次。其他幾名購買了店面的人也全部被萬金印以同樣的方式將售房協議換成借款合同。
江西萬維中天律師事務所熊建平律師認為,南昌縣機械廠的店面為國有資產,萬金印無權出售,他簽訂的出售協議為無效協議,責任由萬金印承擔。
南昌縣經貿委機械廠出售店面違法
隨后,記者來到南昌縣機械廠的上級主管部門南昌縣經貿委了解情況。南昌縣經貿委主任熊明泉告訴記者,對于南昌縣機械廠私自出售店面之事,他早已聽說。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集體資產如果要出售,一定要到產權部門登記掛牌,絕對不允許企業私自出售。當時南昌縣機械廠和購店面的人簽訂售房協議的時候,經貿委就已經明令制止這種非法行為。沒想到機械廠卻將出售協議改成借款合同。
南昌縣機械廠會將錢退還給購店面人
萬金印面對記者采訪,承認借款合同是變相的出售協議。對于向購店面的人承諾誰借錢給廠里就把店面賣給誰的說法,他予以否認,并稱那些出借人都是他的親戚。
然而,一名購買店面的人卻告訴記者,她和萬金印并沒有任何親戚關系,如果不是為了購買店面也不會把40萬元錢借給他。
萬金印向記者承諾,他會按照借款合同將錢如數還給那些購買店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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