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2007年9月18日,黃河龍口水利樞紐工程施工單位在工程現場安裝塔吊(c7050型,自升式)時,塔吊內塔整體下滑,塔吊發生彎曲,大臂及駕駛室墜地,使得塔吊上的10名安裝人員和1名塔吊司機隨同塔吊倒塌一起墜地,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的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因頂升梁耳板斷裂,導致塔吊頂起部分失去支撐后下滑,造成塔吊失衡而垮塌。此次事故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教訓深刻,為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管工作,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對在建的水利工程工地上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隱患排查,尤其是對耳板等主要受力部位制定檢測計劃,進行嚴格檢測,消除安全隱患。為了做好排查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管工作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監管,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16號)和我部《關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水明發〔2007〕8號)的要求,制定周密的排查工作方案,落實責任追究制,組織、督促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等有關單位對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及時消除起重機械設備存在的各類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二、認真落實相關主體的安全責任
項目法人、施工企業、檢驗檢測機構、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做好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管理工作。項目法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應進一步強化管理,完善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對參建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禁止施工企業租賃、購買、使用不合格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企業必須將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交由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進行,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做好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實施作業,要加強對起重機械的定期維護和保養,確保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設備拆裝、轉運及使用過程中要有嚴格的檢測記錄報告;檢驗檢測機構要嚴把起重機械設備檢驗關,確保檢驗檢測工作的質量;監理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理,發現隱患要立即督促施工企業整改。
三、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能力
各有關單位要針對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的特點,認真編制符合實際和可操作性、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要定期組織演練并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同時,要督促施工企業及工程項目法人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并加強演練。發生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督促各方責任主體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及時開展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態勢的進一步擴大。
四、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尤其要把施工企業無資質安裝拆卸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按照有關規定對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實施檢驗,監理企業未認真履行監理責任等行為作為查處的重點,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要認真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于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請各單位將檢查、整改和落實情況于2007年10月20日前報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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