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軸承2863萬股過戶給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西北軸承1月29日發布股權司法裁定事項公告,該公司股東西北軸承集團所持西北軸承的2863.23萬股股份經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過戶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用以抵償西北軸承集團所欠貸款本息4953.39萬元。此前,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已持有西北軸承5328.5066萬股,本次通過執行司法裁定后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將持有西北軸承8191.74萬股,占西北軸承發行股份總數的37.78%。
根據公告,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對于本次通過執行法院裁定而持有的2863.2334萬股西北軸承股份,系階段性持股。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將在遵守國家以及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深交所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按照財政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規定的資產處置管理工作和資產處置程序,以確保西北軸承正常生產經營為前提,以最大限度保全國家資產、減少損失為經營方針,在一定期限內采取轉讓、拍賣等方式向國內外投資者處置所持有的西北軸承股份,將持有的西北軸承股份降至30%以下。而西軸集團在西北軸承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中則作出如下承諾“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2、持有的西北軸承原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48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并委托結算公司在禁售期內對相關股份進行凍結臨時保管”。(記者 王建宏 實習生 劉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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