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及時準確向社會公眾發布權威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前期各部門報送2024年新聞發布會計劃的基礎上,匯總制定《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計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原則上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發布部門要與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對接,按照召開新聞發布會有關規定,制定《計劃》落實具體方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發布任務。未列入《計劃》的新聞發布會,發布部門應在召開新聞發布會7個工作日前履行完審查、審批、報備等手續,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突發事件專題新聞發布會不列入總計劃,可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召開。
二、以市政府名義召開事關全市發展全局特別重大事項的新聞發布會,應安排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召開涉及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等新聞發布會,應安排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相關副秘書長參加;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由發布部門自行組織實施,可根據需要,協調市政府負責同志參加。
三、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計劃》落實工作,切實發揮好新聞發布會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作用。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將加強對《計劃》落實的督促檢查,落實月度檢查、季度通報制度,無充分理由不按時召開的單位將被扣減政務公開考核對應分值。
附件: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計劃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蚌埠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計劃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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