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府辦〔2023〕13號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應急委各成員單位、廣州市西區郵政局、越秀交警大隊、越秀海關、越秀供電局: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應急管理局反映。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目 錄
5.9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程序,高效組織、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越秀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越秀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需要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協助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預案執行。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煙花爆竹和城鎮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上述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區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航空、港口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區人民政府已制定和發布生產安全事故專項預案的,按專項預案執行。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應對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事故的綜合性預案,本預案向上與《越秀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銜接。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各街道制定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區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及危險化學品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組成。應急預案體系詳見下圖。
1.5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實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區人民政府和事發地街道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3)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各行業(領域)部門分類管理,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應急,管業務必須管安全應急,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應急。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各行業(領域)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對應行業領域內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加強聯防聯控,建立健全聯動機制。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在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規范有效,協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救援效率,規范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現狀及風險分析
2.1危險化學品行業現狀
廣州市越秀區危險化學品涉及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多個環節,涉及工業、農業、科研、衛生、教育等多個領域。目前我區共有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79家(其中加油站7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企業17家、劇毒危險化學品企業1家,其他危險化學品企業54家),重點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107家。越秀區無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無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單位。
2.2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分析
(1)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主要集中在科研機構和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這些單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如果使用過程中存放的硬件設施達不到危險化學品儲存要求,或者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容易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及其他危害事故。
火災和爆炸:危險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如違規操作或設備故障,存放的硬件設施達不到要求,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部分危險化學品對人體有毒,如甲苯、乙醚等,若違規操作或防護措施不足,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甚至窒息。
化學灼傷:某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如硝酸、鹽酸等,如果接觸或違規使用,可能造成化學灼傷。
其他危害:如高溫、高壓等危險因素,也可能對人員和環境造成危害。
(2)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過程中,如果管理缺位或違規操作,極易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應重點防范在辦公場所違規儲存危險化學品樣品,加油站可能由于安全設施損壞、加油站工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加油車輛油品泄漏導致火災爆燃等事故。
(3)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可能發生交通事故,應重點防范其次生災害的影響。包括油品等易燃液體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壓縮和液化氣體鋼瓶運輸車輛鋼瓶碰撞泄漏事故;危險化學品包裝袋破損引發火災、中毒事故。
經過風險分析評估,越秀區危險化學品領域的安全風險處于可控的一般風險。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匯總表(詳見附件1)。
3組織機構和職責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隸屬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包括: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應急救援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組成。區應急組織機構詳見下圖。
3.1區指揮部及職責
區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和屬地街道主要負責人。
成員: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科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區房管局、區建設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市交警支隊越秀大隊、越秀海關、越秀供電局、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中區分公司、三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中國電信廣州越秀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越秀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越秀分公司)、廣州市西區郵政局、屬地街道等單位領導。
區指揮部設置圖(詳見附件4)
區指揮部職責:
(1)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事故防范和應對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具體指揮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
(3)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等級及響應級別,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指揮、協調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和批準搶險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項;
(5)落實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相關事項。
3.2區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承擔區指揮部日常工作和應急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
區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20-83882417,傳真020-83882596。
區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部門應急職責;
(3)檢查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等工作;
(4)組織、指導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和交流;
(5)及時上報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6)跟蹤掌握事故信息,做好事故信息和有關指令的上傳下達,保證事故信息溝通渠道暢通;
(7)督促各街道及有關部門、企業落實區指揮部工作部署;
(8)承擔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區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按照下列職責,做好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區政府辦公室:協調落實區政府領導參加相關應急行動、工作會議,完成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區委宣傳部:負責新聞媒體的組織、協調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的新聞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配合市委網信辦協調保障800兆數字集群共網暢通,協助應急聯動單位在應急現場實現集群通訊漫游及聯動指揮。
(3)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事故處置。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據區應急管理部門下達的救災物資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相應物資。
(4)區教育局:負責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置,指導、協調校園師生等做好應急疏散和中毒防護工作。
(5)區科工信局:負責科研機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置,負責協調各大電信基礎運營商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協調組織救援現場電力保障工作。
(6)區民政局:負責協調、配合市民政局做好事故遇難者遺體的保存、處理和殯葬等善后服務。
(7)區財政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負責保障由區財政承擔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所需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
(8)區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因事故造成建(構)筑物受損的應急處置和評估鑒定工作。
(9)區建設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供水保障。根據事故情況,加強區內供水水質的監督檢查,指導城市供水企業單位做好相應的應對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協助事故救援污水轉移和處置工作,協助調用水泥、沙、土等應急物資。組織、指導事發地周邊在建工程的搶險救援工作。
(10)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應急處置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及時做好疏散人員、救援物資及裝備的運輸工作。
(11)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醫院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置,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設立臨時醫療點,為受災群眾、搶險救援人員、集中安置點受災群眾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事故災難區的防疫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1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不含港口存儲)、使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依法開放避難場所、組織事故調查、協助發布預警信息。
(13)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為特種設備設施的處置提供應急檢測、應急處置設施、人員保障和處置技術咨詢等。
(14)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協調燃氣搶險專業隊伍等配合開展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工作,事故處置完畢及危險化學品清理干凈后負責監督清理現場環境衛生。
(15)區公安分局:負責事故涉案人員的監控工作,維護社會安全秩序,做好遇難者身份鑒定工作。協助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轉移工作,協助組織受災群眾安全疏散。負責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邊秩序。
(16)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的大氣、水體、土壤污染的監測;監督、指導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置工作。
(17)市交警支隊越秀大隊: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擔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負責事故涉案人員的監控工作,做好遇難者身份鑒定工作,協助危險化學品轉運工作,協助組織受災群眾安全疏散。維護現場及周圍區域的交通秩序,保障救援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
(18)區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負責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和裝備人員洗消,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及次生災害發生,配備專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人員和裝備器材,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
(19)越秀海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所涉及進出口危險化學品來源進行調查;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海關規章,有效落實與危險化學品管理有關的進出境監管規定。
(20)越秀供電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工作。
(21)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中區分公司: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供水保障工作。
(22)三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組織落實本企業職責范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及時向區指揮部報告本企業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健全本企業通信保障應急預案體系,落實區指揮部有關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部署。
(23)廣州市西區郵政局: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郵寄危險化學品或在郵件、快遞中夾帶危險化學品的,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處置。
(24)各街道:負責制定轄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區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人員疏散、秩序維護、后勤保障、衛生防疫等;做好事故遇難者家屬的安撫疏導;做好事故受災困難群眾的統計工作,并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開展臨時救助。
3.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本預案規定的牽頭部門派出工作組或牽頭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支援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事故牽頭處置部門和參與處置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設立指揮長,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由本預案規定的事故牽頭處置部門領導擔任(詳見附件7)。當指揮長沒有到達現場前,由屬地街道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指揮長職責。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宣傳組、接待善后組、后勤保障組、交通保障組、調查評估組、疏散安置組、通訊保障組、上級部門對接組共12個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增減相關應急工作組。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詳見附件5)、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表(詳見附件6)。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包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聯絡各方力量處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2)與事故單位和區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系,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區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3)組織劃定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群眾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協調應急救援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5)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為區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決策依據。
(6)負責對接新聞媒體、起草新聞通稿、協助發布事故處置信息和預警信息。
(7)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安置人員、上報事故情況等。
3.5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區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成員單位提供的應急救援專家信息,建立各專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庫。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根據需要,即時從專家庫抽調人員組成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
3.6應急救援隊伍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等,是開展事故現場處置的主要應急救援力量,負責事故現場偵檢、搶救傷員、控制危險源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區消防救援大隊)
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負責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和裝備人員洗消,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及次生災害發生,配備專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人員和裝備器材,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
依托現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檢測、危險化學品泄漏控制、有毒有害物質處置、危險化學品轉運吊裝等,與其他應急救援隊伍協同,參與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環境污染、交通、衛生、燃氣、建筑工程、通信保障、電力、給排水等專業救援任務。
廣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信息表(詳見附件11)
(3)企業應急救援隊伍
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先期工藝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配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
(4)街道應急救援隊伍
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報告、搶險救援、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
各應急救援隊伍接到調度指令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行動,攜帶專業救援裝備器材,盡快趕赴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應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4運行機制
4.1預防、監測與預警
4.1.1預防
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單位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等環節的風險點和危險源,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風險點和危險源數據庫,構建應急管理部門及其他行業監管部門之間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信息共享機制。
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可采取臨時限制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的預防措施。
4.1.2監測預警
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可能造成事故因素(如:自然災害、集中復工復產期、高溫、強雷雨天氣等)的監測,及時上報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險情,或者其它災害、災難可能引發事故的重要信息。區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情況,做好預警信息發布、信息報告和應急救援的前期準備工作。
可以預警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預警信息實行分級發布、報告和通報制度。當可以預警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區人民政府向社會公開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決定并宣布本區域進入預警期,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并向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的區人民政府通報。同時將預警信息告知周邊可能影響的其他區。
二級以上預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發布。
三級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發布。
四級預警信息,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區人民政府有關單位在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后,可以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發布專項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制度。發布預警信息的區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根據事態的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和宣布解除警報,并重新發布、報告和通報有關情況。
發布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信息后,有關部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增加監測頻次,組織開展現場調查,及時收集、研判、報告有關信息。
(2)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組織應急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應急力量。
(4)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安全警示標志到位。
(7)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要做到每戶對接轉移責任人明確、避險轉移啟動指令明確、轉移路線明確、轉移安置點明確。
(8)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9)防止突發事件擴大的其他必要措施。
4.2事故信息報告
4.2.1信息報告程序和時限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按下列要求做好信息報告: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如實報告事發地街道、行業監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中央駐粵企業或市管企業在上報當地應急管理部門的同時要分別上報企業總部、上級主管部門。
(3)事發地街道、行業監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并核實有關情況,了解事故核心區情況(包括發生事故單位的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及數量、人員傷亡和事故簡要情況等)及工藝關聯區和可能影響區域情況,適時研判、決策和上報。
(4)區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
(5)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對有關情況進行跟蹤核實,立即報告區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并按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向上級報告。
每級上報時限不得超過1個小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同時通報可能受影響的地區、部門和企業。情況特別緊急或重大時,可越級上報。
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事件本身敏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報送,不受分級標準限制,要立即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及區總值班室。
4.2.2信息報告內容和要求
信息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信息來源,事故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及數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事故信息報告模板(詳見附件9)。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詳見附件2)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詳見附件3)
事故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當事故超出事發地街道應對能力時,由區人民政府支援或組織應對。
區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啟動一級響應由區委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響應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三級響應由區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四級響應由牽頭部門主要領導提請區指揮部總指揮決定。
一級響應由區委主要領導組織指揮;二級響應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指揮,必要時區委主要領導指導協調;三級響應由區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指揮,必要時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指導協調;四級響應由牽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指揮,必要時由區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指導協調。
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未達一般級別事故,不受事故分級標準限制,可根據需要啟動區級層面相應級別應急響應。以上響應啟動程序應根據區級層面應急指揮體制機制變化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3.2響應程序
(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實行“提前介入、靠前指揮”的應急工作機制,事發地街道一旦接到事故報告,應及時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趕到事故現場,協調指揮事故處置工作,并報告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總值班室。
(2)當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及時通知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3)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及區有關部門、單位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初判級別、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后果,綜合研判確定本層級響應級別。
(4)區指揮部辦公室對事故信息進行收集、處理,分析判斷事故等級,及時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區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響應的建議。
(5)對于事故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的,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故發展情況,及時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
(6)應急響應啟動后,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及時趕赴現場,各司其職,在區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7)區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通過區指揮部調集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
(8)應急救援過程中,區指揮部組織專家和相關人員對事故、事態進行評估,如果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則進入應急恢復程序;否則組織新一輪應急行動或擴大應急響應。
(9)應急恢復后,經現場指揮部和專家組確認事故已經控制且無次生事故時,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處置流程圖(詳見附件8)
4.4先期應急處置
4.4.1事發單位初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確保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和避免發生次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開展關閥泄壓斷料、緊急停車、滅火控火防爆、緊急疏散人員等初期應急處置。
4.4.2事發地街道先期處置
事發地街道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
(1)核心區控制。對事故核心區和相關責任人實施現場控制。
(2)核心區警戒隔離。根據化學品特性和泄漏、擴散的情況及火災、爆炸所涉及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并對通往事故核心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3)現場處置。迅速了解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情況,掌握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特性、狀態等信息,組織街道所屬應急救援力量開展處置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醫療、交通、生態環境、危險化學品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專家,根據危險化學品主要事故類型現場處置要點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醫療救治、環境監測等工作。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事故危險特性和危險化學品處置方式,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4)人員撤離與安置。根據事故可能波及范圍,立即組織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有秩序地向上風、側風向避難場所或安全地帶撤離。
現場指揮機構應根據事故情況分析,采取安全、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
4.5應急決策
區指揮部接到一般及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作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還應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的指令。
(2)對事發地街道和區有關部門提出事故應急處置要求,指令街道和區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必要時請求支持,及時通報事故波及或可能波及的其他相鄰區。
(4)區指揮部負責同志率專家組趕赴事發地進行組織指導協調。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支援。
(6)按照區委、區政府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6現場指揮
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立即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現場偵檢。
(2)聽取各有關單位情況匯報。
(3)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會商。
(4)傳達和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工作要求。
(5)完善初步處置方案(意見),形成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交通管制、現場管控、組織營救、醫療救治、監測預警、疏散撤離、避護安置、治安維持、衛生防疫、信息發布,以及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搶修等。
(6)根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部署應急處置任務。
(7)根據處置需要,決定依法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
(8)實地督查應急處置方案落實情況。
(9)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領導工作要求及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0)定時組織督查,書面匯總上報現場處置情況。
(11)落實各級領導指示(批示)、工作要求相關事項。
現場指揮長未到達現場時,由事發地街道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指揮長職責,負責指揮在場救援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搶險救援,協調醫護人員開展現場醫療救援、轉運受傷人員,協調有關單位加強交通指揮和疏導、控制事件危險源、疏散轉移群眾等。
4.7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配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根據需要,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8響應升級
若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果超出區指揮部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故將要波及周邊地區,需要周邊區、市、省或者國家提供援助支持的,區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政府協調處理。
4.9社會動員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區政府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公民、具備應急救援資源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避險、自救互救、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恢復重建等工作。
4.10救援暫停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
4.11信息發布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發布,由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發布,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發布按照《廣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發布。
現場指揮部按照《越秀區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事故災難等有關信息,把握新聞輿論導向,保障社會秩序和公眾情緒的穩定。區委宣傳部負責新聞媒體的組織協調,其他有關部門配合。
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可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12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險情得以控制,遇險人員得到解救,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環境監測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處置情況及專家組評估建議,報請區指揮部批準后,由現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
應急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故處置的各相關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4.13后期處置
4.13.1善后處置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街道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制定救助、救治、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心理干預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撫恤、撫慰、補助。對緊急調用、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按照規定給予補助、補償。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司法援助,妥善處理因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4.13.2保險
事故發生后,負有保險機構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及涉及使用環節重點企業應按照省、市、區相關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各街道、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安排應急救援人員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搶險救援行動前,應當為其購買相應的保險。
4.13.3社會救助
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事發地街道的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指揮部申請全區及區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區指揮部負責協調市安委辦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社會支援力量。
紅十字會、慈善會等人民團體、社會公益型團體和組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開展互助互濟和救災捐贈活動。
4.13.4調查評估
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由區安委辦報請區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安委辦。
4.13.5恢復重建
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街道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制訂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城區運行、生產經營等基礎設施。
5保障措施
5.1隊伍保障
區人民政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和布局,建立完善以消防救援為骨干的應急隊伍。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事故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處置和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處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危險化學品事故交通運輸保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本預案規定的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會同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建立上下聯動、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統一指揮的應急救援體系。
各應急救援搶險隊伍要對搶險人員和設施進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和結構,更新救援設備和設施,保證隊伍隨時處于良好的待命狀態。
5.2資金保障
區人民政府每年要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為事故應急處置提供經費支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應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按程序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經費或預備費中解決。
區人民政府每年要從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為區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骨干隊伍配備專業的應急搶險器材和防護用品,增強搶險隊的裝備實力。
5.3物資保障
各街道、區各有關單位及有關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及基本生活物資,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單位)和各街道按照“專業管理、專物專用"的原則,自行調撥使用本部門(單位)的應急物資。跨部門(單位)調用應急物資時,申請使用的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街道應向區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辦理。必要時,以區人民政府的名義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5.4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應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制訂調用方案,檢查各單位的衛生應急準備保障措施。醫療救援機構接到應急指令后,要迅速到達現場指揮部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的治療。
5.5交通運輸保障
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搶險救援免費快速通行協同保障機制,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
市交警支隊越秀大隊牽頭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放行,確保應急運輸安全暢通,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現場指揮部統一制作和印發應急車輛標志,交警部門憑證予以優先放行。
道路及交通設施被破壞或毀壞時,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等部門應迅速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盡快組織搶修,保障交通線路順暢。
5.6治安保障
區公安分局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迅速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治安秩序,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5.7通信保障
區委宣傳部負責配合市委網信辦做好全區800兆數字集群共網通信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區科工信局組織協調各大電信基礎運營商確保應急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8救援和搶險裝備保障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應急管理工作的需求,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儲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5.9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各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室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和檢查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管理工作;事故發生后,由區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使用室內應急避難場所。
各街道、區有關部門(單位)按要求在室內避難場所配置相關設施設備,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并儲備必要的物資和制定應急預案。
5.10保險制度
鼓勵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生產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對存在較高安全生產風險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要求和企業需求,做好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障和互助保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風險分擔機制。
6預案管理
6.1宣傳和培訓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各街道應加強本預案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培訓。危險化學品企業應與屬地街道、社區建立聯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做好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適時組織企業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及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提高員工自救、互救能力。
6.2預案演練
本預案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牽頭處置部門應按應急職責,組織所屬領域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應急預案管理要求,本應急預案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區指揮部辦公室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應急預案的演練可采用綜合演練和單項演練、實戰演練和桌面演練以及“雙盲”演練等多種形式。
演練結束后,主辦單位要組織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及時分析存在問題,及時整改,并向區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演練方案、文字記錄和書面總結。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指揮部辦公室原則上至少每3年對本預案進行1次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提請區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對應急預案修訂周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街道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6.4預案實施
本預案經越秀區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實施或生效。
7附則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本預案由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修訂和負責解釋。
(3)各街道及區有關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等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8附件
附件1: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匯總表
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附件3:危險化學品事故響應分級標準
附件4: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置圖
附件5: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
附件6: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表
附件7: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牽頭、參與處置部門
附件8: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處置流程圖
附件9: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模板)
附件10:越秀區應急避難場所信息匯總表
附件11:廣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信息表
附件1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附件13:越秀區加油站統計表
附件1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匯總表
序號
事故風險類型
事故描述
1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
指燃燒物質主要為危險化學品的火災事故。具體包括: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火災。
2
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
指危險化學品發生化學反應的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液化氣體和壓縮氣體的物理爆炸事故。具體包括: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產生的粉塵、氣體、揮發物的爆炸,危險化學品液化氣體和壓縮氣體的物理爆炸,其他化學反應爆炸。
3
危險化學品中毒和窒息事故
主要指人體吸入、食入或接觸有毒有害化學品或者化學品反應的產物,而導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具體包括:吸入中毒事故(中毒途徑為呼吸道)、接觸中毒事故(中毒途徑為皮膚、眼睛等)、誤食中毒事故(中毒途徑為消化道)以及其他中毒和窒息事故。
4
危險化學品灼燙事故
主要指腐蝕性危險化學品意外地與人體接觸,在短時間內即在人體表面接觸造成明顯破壞的事故。腐蝕品包括酸性腐蝕品、堿性腐蝕品和其他不顯酸堿性的腐蝕品。
5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
主要指氣體或液體危險化學品發生了一定規模的泄漏,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后果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
6
其他危險化學品事故
其他危險化學品事故指不能歸入上述5類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指危險化學品的險肇事故,即危險化學品發生了人們不希望的意外事件,如盛裝危險化學品的罐體、車輛傾倒或傾覆,可能但未發生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傷、泄漏等事故。
附件2
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
重大涉險事故:
1.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10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
3.緊急疏散人員0人以上或住院觀察50人以上的事故;
4.可能升級為重大事故的較大事故(如具有危重傷員有可能搶救無效死亡,以及現場搜救尚未結束、死亡人數可能增加等情形);
5.有可能造成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危及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
7.嚴重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電站、重要水利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高鐵、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安全的事故;
8.其他重大涉險事故。
較大涉險事故:
1.涉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
3.緊急疏散人員人以上、0人以下或住院觀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4.危險化學品泄漏(危及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電站、重要水利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安全的事故;
6.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附件3
危險化學品事故響應分級標準
響應級別
標 準
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重大涉險事故。
ⅲ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0萬元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萬以上、5萬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較大涉險事故;
4.超過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5.發生跨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ⅳ級
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人以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附件4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置圖
831 443 >
附件5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設置圖
925 471 >
附件6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表
序號
名稱
主要職責
牽頭部門
配合部門
1
綜合協調組
負責綜合協調、承辦會務、管理文檔、檢查督辦、信息上傳下達。
區應急管理局
主責單位、事發地街道
2
搶險救援組
組織會商研判,擬定處置方案,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專家、救援裝備及物資,組織方案實施,風險監測研判,提供預警信息內容。
區應急管理局或
區消防救援大隊
區房管局、區建設水務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事發地街道
3
醫療救治組
負責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現場醫療保障、心理干預。
區衛生健康局
事發地街道
4
安全保衛組
負責社會面管控、安全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周邊無關人員、控制有關責任人。
區公安分局
事發地街道
5
新聞宣傳組
負責對接新聞媒體、起草新聞通稿、協助發布處置信息和預警信息、監測引導社會輿論。
區委宣傳部
區應急管理局、區公安分局、事發地街道、主責單位
6
接待善后組
負責接待家屬、協調救助撫恤、協調重建。
事發地街道
區民政局、主責單位
7
后勤保障組
負責協調供水供電保障、調運救災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現場人員餐飲住宿。
事發地街道
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信局、區建設水務局、越秀供電局、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中區分公司
8
交通保障組
負責疏導周邊交通、開辟應急通道、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運輸保障。
市交警支隊越秀大隊
區交通運輸局、事發地街道
9
調查評估組
負責收集事故災害調查材料,收集固定證據,提請成立事故調查組立即啟動調查。
區應急管理局
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相關事故類型行業部門、事發地街道
10
疏散安置組
負責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疏散安置群眾,調運、發放生活必需品,開展災害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事發地街道
區民政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
11
通訊保障組
組織協調各大通信運營商做好通訊基礎設施的排險、搶修維護,搭建現場應急通信平臺,為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隊伍配備適用的通信裝備。
中國電信廣州
越秀分公司
區科工信局、事發地街道、中國移動廣州越秀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越秀分公司
12
上級部門
對接組
負責與上級部門溝通聯系、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做好上級部門到現場時的保障。
區對口單位
事發地街道
附件7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牽頭、參與處置部門
序號
事故領域
牽頭處置部門
參與處置部門
1
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
區發展改革局
區公安、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2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
市交警支隊越秀大隊
區公安、應急管理、交通運輸、消防、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依職責開展應急救援
3
危險化學品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事故
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
區應急管理、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及其他有關部門
4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存儲)、使用事故
區應急管理局
區公安、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5
危險化學品涉及特種設備事故
區市場監管局
區消防、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6
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
區教育局
區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7
醫院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
區衛生健康局
區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8
科研機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
區科工信局
區消防、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其他有關部門
附件8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處置流程圖
36 29 >
附件9
越秀區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模板)
事故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左右
事故接報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
事故單位名稱
發生事故等級
發生事故類型
事故現場情況
傷亡人數 人(其中死亡 人,受傷 人);失蹤 人。
涉及危化品名稱
事故簡要經過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系電話
附件10
越秀區應急避難場所信息匯總表
序號
名稱
空間類別
(室內/室外/室內外兼有)
地址
所在街道
1
烈士陵園—英雄廣場
室外
中山二路92號
大東街
越秀區中山三路25~27號
2
越秀公園
室外
越秀區解放北路988號
洪橋街
3
麓湖公園
室外
麓湖路11號
登峰街
4
東山體育場—東山湖公園
室外
東湖路145號
東山街
5
蘭圃公園
室外
解放北路901號
流花街
6
海珠廣場
室外
起義路1號
人民街
7
人民公園
室外
連新路2號
北京街
8
東風公園
室外
廣州大道北199號
黃花崗街
9
廣州發展公園
室外
二沙島大通路
白云街
10
礦泉中學
室內外兼有
北站路37號
礦泉街
11
廣州市第三中學實驗中學
室內外兼有
惠福西路仙鄰巷42號
光塔街
12
華僑外國語學校
室內外兼有
友愛路1號
華樂街
13
廣州市第十七中學
室內外兼有
小北路280號
建設街
14
廣州市貿易職業高級中學
室內外兼有
文德東路2號
珠光街
15
第十六中學實驗中學
室內外兼有
恒福路250號
登峰街
16
越秀山體育場
室外
應元路34號
洪橋街
17
廣東省人民體育場
室外
較場西路18號
大東街
18
廣州醫科大學
室內外兼有
東風西路195號
六榕街
19
廣鐵一中
室內外兼有
東興南路文化里13號
梅花村街
20
中山醫科大學
室內外兼有
中山二路74號
農林街
21
廣東工業大學
室內外兼有
東風東路729號
黃花崗街
22
廣東實驗中學(初中)
室內外兼有
中山四路51號
大塘街
23
培正中學
室內
培正路2號
東山街
24
廣州市知用學校
室內
百靈路83號
六榕街
25
朝天路小學
室內
朝天路81號
光塔街
26
廣州市第三中學
室內
大新路163號
人民街
27
廣州市第十三中學
室內
榨粉街91號
北京街
28
育才中學
室內
福今路2號
梅花村街
29
廣東實驗中學越秀學校
(天勝校區)
(市21中)
室內
環市東路天勝村16號之一
華樂街
30
東川路小學
室內
東川路47號
大東街
31
廣州市豪賢路小學
室內
豪賢路32號
大塘街
32
珠光路小學
室內
珠光路40號
珠光街
33
大沙頭小學
室內
越秀區大沙頭三馬路8號之四
白云街
34
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
下塘西校區
室內
下塘西路41號
登峰街
35
廣州市第二中學
室內
應元路21號
洪橋街
36
廣州大學附屬中學
室內
黃華路6號
建設街
附件11
廣州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信息表
序號
搶險隊名稱
隸屬單位
專長描述
搶險隊長
聯系方式
1
廣石化消防支隊
中石化廣州
分公司
危化品事故救援
吳國勝
張凱
1368228****
1357056****
2
廣州市有毒物質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東劇毒物品專賣有限公司
有毒物質的帶壓堵漏及應急處置
梁成強
黃明杰
1358053****
1552119****
3
廣州市承壓容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州石化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壓力容器的帶壓封堵
賴炳海
林志民
1350300****
1350300****
4
廣州市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第i搶險隊
廣州市廣石物流有限公司
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反生后的倒罐處理
陸志標
包賢果
1353336****
1371154****
5
廣州市南沙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州臨海熱力
有限公司
危化品事故工藝處置、泄漏控制、倒罐轉輸、地面回收
李增輝
1379090****
6
廣州市氯氣泄漏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增城市百事特助劑實業有限公司
液氯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
范赟
聶淦希
1371114****
1371905****
7
廣州市化學中毒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州職業病
防治院
化學品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
王致
唐侍豪
1343416****
1332643****
8
廣州市工業氣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州龍湖燃氣
有限公司
工業氣體事故的應急處置
林偉輝
麥振威
1392273****
1371178****
9
廣州市危化品水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東港航環保
科技有限公司
海上溢油事故應急救援,溢油的圍控、回收處理
林啟森
羅龍武
1380280****
1520200****
10
廣州市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第ii搶險隊
廣州市和發倉儲有限公司
危化品裝卸、儲存和運輸(廂式車)
林道杰
1380886****
11
廣州市花都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搶險隊
廣州市金獅救援應急服務有限公司
危化品應急救援搶險
陳勇俊
1390230****
1890239****
附件12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2.1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基本程序
步驟
措施
1
初期管控
第一到場力量在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安全區域集結,盡可能在遠離且可見危險源的位置停靠車輛,建立指揮部。
派出偵檢人員開展外部偵查,劃定初始警戒距離和人員疏散距離,設置警戒人員控制警戒區出入口。
搭建簡易洗消點,對疏散人員和救援人員進行緊急洗消。
2
偵檢和辨識
危險源
采取編碼標識、標志識別和儀器偵檢等方法,確定危險源性質、范圍、危害程度及被困人員數量和位置,劃定重危、輕危和安全控制區域。
3
災情評估
根據現場實時偵檢數據,全面分析災情信息、環境信息、傷員信息,結合類似處置案例,進行事故發展趨勢及潛在風險評估和行動方案安全評估。
4
等級防護
作業人員根據危險源性質和控制區域劃分,確定防護等級,選擇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搭建全面洗消站,分別設置人員和車輛器材洗消點。
5
信息管理
統一現場指揮,及時掌握作業區域內部和外部信息,實時跟進救援進度,協調社會聯動力量,發布災情信息。
6
現場處置
根據災情評估結果,結合現場泄露、燃燒、爆炸等不同情況,科學運用緊急停車、稀釋防爆、關閥堵漏、冷卻控制、堵截蔓延、倒料轉輸、切斷外排、化學中和、泡沫覆蓋、浸泡水解、放空點燃、洗消監護等方法進行處置。
7
全面洗消
根據危險源性質正確選用洗消藥劑,對作業區域內人員、車輛、器材進行全面洗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污染場地清洗。
8
移交現場
全面、細致檢查清理現場,清點人員和裝備,落實后續監護,向事故單位和屬地政府移交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12.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基本要點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指揮機構應盡可能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一項或者多項基本應急處置要點:
★應急疏散:根據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自身及燃燒產物的毒害性、擴散趨勢、火焰輻射熱和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范圍等,對危險區域進行評估,確定警戒隔離區,并根據事故發展、應急處置和動態監測的情況,及時調整警戒隔離區。對警戒隔離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疏散過程中應避免橫穿危險區,并注意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指導疏散人員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取簡易有效的保護措施。
★現場搶險:應急救援工作應注意科學施救。控制、記錄進入現場救援人員的數量,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攜帶救生器材進入現場。受困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后,由專業醫療衛生機構處置。
★保衛警戒:在警戒隔離區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并設專人負責警戒。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醫療救護:攜帶相應的急救藥品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急救,選擇合適的醫院實施深度治療。
★現場監測:加強事故現場的監測,根據現場動態監測信息,組織專家調整救援行動方案。
★應急保障: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并根據有害物質的品種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對所有染毒人員及工具、裝備進行洗消。事故現場各處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應徹底清除,泄漏液體、固體應統一收集處理,洗消污水應集中凈化處理,嚴禁直接外排。
★其他注意事項: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禁止或限制使用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2.3不同類型事故現場處置工作重點
(1)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①根據火災發生位置、危險化學品性質及火勢擴大的可能性,綜合考慮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火災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疏散安置組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范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安全保衛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②調集相應的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③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機構組織事發單位、專家及各應急救援小組制定救援方案。制定滅火方案時應根據化學品的性質選用合適的滅火方法。
④實施滅火。注意配備必要的個體防護裝備(防熱輻射、防煙等)。出現意外情況時,立即撤離。
⑤現場監測。注意風向變化對火勢的影響。
⑥現場指揮機構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應急指揮部。
(2)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①確定爆炸發生位置、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及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初步判斷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物理爆炸則重點關注爆炸裝置的工作溫度、壓力及相鄰裝置的運行情況,謹防相鄰裝置二次爆炸;化學爆炸,則須關注現場點火源的情況。
②疏散安置組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范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安全保衛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③如有易燃物質則應注意消除火源。在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
④危險化學品搶險救援組在進入危險區前宜用水槍將地面噴濕,防止摩擦、撞擊產生火花,要特別注意避免泄漏的易燃液體隨水流擴散。
⑤調集相應的消防救援隊伍、專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⑥如是化學爆炸,環境監測與危險廢物處置部門加強監測事故現場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及氣象條件。
⑦專家組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⑧制訂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⑨現場指揮機構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應急指揮部。
(3)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①確定泄漏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及性質(主要是沸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泄漏源的位置及泄漏現場點火源情況。
②確定警戒范圍。疏散安置組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范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安全保衛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需要發布預警信息的事故按照《越秀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③調集相應的消防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④現場指揮機構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⑤環境監測與危險廢物處置部門檢測泄漏物質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加強現場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等監測,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⑥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預測泄漏擴散趨勢。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⑦制訂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⑧各應急工作組實施救援方案,危險化學品搶險救援組進入現場控制泄漏源,搶救泄漏設備。出現意外情況,立即撤離。
⑨現場指揮機構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應急指揮部。
⑩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起易燃液體罐車翻車導致泄漏的,除了上述應急響應行動外,應注意泄漏的液體流動沿路流散導致事故擴大。
?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事故中,發生碼頭或船舶易燃液體槽罐泄漏的,除了上述應急響應行動外,應注意防止泄漏的化學品對上下游流域造成污染。
(4)危險化學品有毒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①立刻進行疏散。現場指揮機構應根據泄漏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及泄漏源的位置,并考慮風速風向、泄漏量、周圍環境等確定警戒范圍,警戒范圍宜大不宜小。疏散安置組盡快疏散警戒范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
需要發布預警信息的事故按照《越秀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②調集醫療急救力量攜帶必須的藥品趕赴現場。
③調集所需的消防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④環境監測與危險廢物處置部門檢測泄漏物質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加強現場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等監測,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⑤專家組根據事發單位提供的情況及現場監測的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⑥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實施救援。
⑦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應急指揮部。
附件13
越秀區加油站統計表
序號
經營單位名稱
經營單位注冊地址
經營方式
品種
1
廣州江灣加油站有限公司
廣州市越秀區
沿江中路393號
儲存經營
汽油
2
廣州市越秀區東方加油站
廣州市越秀區三元里
瑤臺走馬崗崗頭大街
儲存經營
汽油、柴油
3
廣州市越秀區登峰加油站
廣州市越秀區
下塘西路77號
儲存經營
汽油
4
廣州新登南加油站
有限公司
廣州市越秀區
黃田直街6號
儲存經營
汽油
5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農林下路加油站
廣州市農林下路13號
儲存經營
汽油
6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廣州瑤臺加油站
廣州市越秀區
廣園西路338號
儲存經營
汽油
7
廣州二運集團有限公司
三元里加油站
廣州市越秀區三元里
走馬崗85號
儲存經營
汽油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3年12月29日印發
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