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為推進我市房地產開發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根據國家、省、市關于房地產行業信用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杭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 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三)《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四)《杭州市社會信用條例》;
(五)《杭州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
(七)《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第58號令);
(八)《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中辦發〔2022〕25號 );
(九)《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
三、 主要內容
《辦法》正文內容包括總體要求、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異議處理、信用等級評級辦法、信用評級結果披露、使用和異議處理、信用記分修復、信用信息監督和維護管理六個章節24條款項。《辦法》附件《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記分標準》由基礎信息、良好信息、不良及違規信息三部分組成。
(一)總體要求。明確了《辦法》的適用范圍,對“信用信息”進行了術語定義,針對市級相關部門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信用評價工作中的職能進行了劃分。
(二)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異議處理。明確了信用信息組成、采集途徑、異議申述渠道。
(三)信用等級評級辦法。按照企業信用得分,將開發企業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鼓勵子公司和對其有控制關系的母公司雙方建立信用關聯管理,采取母子公司信用關聯管理后,子公司的信用加、減分值同加同減于信用關聯母公司。
(四)信用評級結果披露、使用和異議處理。開發企業信用評級結果通過信用杭州門戶網站、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布。根據評級結果,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a級的企業在預售資金監管、代建政府工程、評獎推優等方面予以相應激勵措施;對信用b級的企業實施正常監管;對信用c級、d級的企業在日常管理中列為監管重點對象,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措施。明確了母子公司信用關聯后信用等級的監督管理方式,一是信用等級為a級、b級的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信用等級實施監督管理,信用等級為c級、d級的子公司,按照其實際信用等級實施監督管理。二是母公司信用等級為a級,關聯子公司信用等級均為b級及以上的,母公司及與其關聯的子公司均可適用《辦法》規定的激勵措施,若關聯子公司中出現信用等級c級、d級的,母公司及與其關聯的子公司均不再適用《辦法》規定的激勵措施。明確了對信用評級結果有異議的申訴渠道。
(五)信用記分修復。明確了信用記分修復程序及修復時限等情形。
(六)信用信息監管和維護管理。闡明信用評價過程中的責任認定。
(七)附件——《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記分標準》。依據《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相應影響程度,對信用記分標準進行細分,制定了基礎信息4項,良好信息22項,不良及違規信息31項。不良及違規信息扣分項中涵蓋了房地產延期交付、違規使用預售款項、精裝“貨不對版”、不履行保修責任、農民工欠薪、擅自修改消防設計、捆綁銷售車位等高頻信訪、重點監管領域。
四、施行時間
《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實施。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來源: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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