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德國已經要求歐盟提出規定,允許使用二氧化碳中和燃料的內燃機汽車在2035年后繼續在歐洲銷售,此前歐盟已決定在2035年前所有新車都應實現零排放。
歐盟在去年通過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規定,要求到2035年車企必須將所售新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100%。屆時,車企在歐盟國家將無法繼續銷售化石燃料新車。
這項法律旨在加快歐洲向電動汽車轉型的速度,從而應對氣候變化。但是德國當前正在為使用由電力生產的燃料或電子燃料(e-fuel)的內燃機汽車尋求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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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寶馬
德國交通運輸部國務秘書michael theurer在2月27日表示:“關于如何使用電子燃料,或者如何使用氣候中立燃料的內燃機,歐盟委員會應該提出一個建議。”
在抵達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參加歐盟交通和能源部長會議時,theurer表示德國相信純電動車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但該國希望看到其他無二氧化碳的技術也能得到支持。他說道:“我們需要氫燃料電池技術,也需要電子燃料技術,特別是在重型車輛和卡車運輸方面。”
電子燃料是由捕獲的二氧化碳排放物制成的,以平衡二氧化碳排放,因此也可以實現“碳中和”。當前這種技術正在開發之中,該技術旨在讓內燃機繼續存在下去。
德國是多家汽車巨頭的故鄉,包括大眾和寶馬等。大眾承諾從2033年起在歐洲只生產電動汽車,寶馬則警告稱不應設定禁售化石燃料汽車的日期。
來源:蓋世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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