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大同經開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責任落到實處,著力構建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提升房地產行業總體發展水平,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范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因地施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完善機制,加強調控。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完善商品住房和用地供應管理機制,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改善住房供求關系,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強化監管,提升水平。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推動房地產企業兼并重組,提升行業發展水平;規范發展中介行業,補齊房地產業發展短板。
3、落實責任,確保穩定。強化地方政府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發揮市、縣各級職能部門在房地產市場調控中的主要作用,防止出現大起大落現象,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效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結構合理、價格穩定,充分發揮房地產業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
二、具體舉措
(一)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
1、支持合理的住房貸款和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
2、嚴格落實支持住房消費的金融稅收政策。加強信貸支持,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可執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規定。
3、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擴大公積金覆蓋范圍。實行階段性降低資金流動性調節系數和放寬貸款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鼓勵有需求的繳存職工申辦組合貸購房。要嚴格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將新錄用的人員和具有相對穩定勞動關系的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市人社部門要把繳存住房公積金列入單位用人合同,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
4、加強對優質房地產項目的金融支持。金融機構要積極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房地產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企業融資連續穩定。
5、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對于持有或經營租賃住房套(間)及以上或建筑面積1.5萬平米及以上的租賃企業,減按4%收取房產稅。鼓勵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經營業務,充分利用已建成住房、新建住房和存量商品房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商品住房、積壓的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型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支持和規范個人房屋出租業務。
6、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市本級、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落實好土地、財稅政策,努力做好政策性金融貸款的融資規模,確保完成年度棚戶區改造任務。
7、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一是擴大公租房保障服務對象范圍。在我市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無房職工,凡符合我市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全部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二是增加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有效供應。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購買市場庫存中小戶型房屋,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
8、盤活住房二級市場。認真清理影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礙,鼓勵居民換購住房。積極推進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落實房地產市場精準調控
1、加快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速度。要精簡審批環節,優化工作流程(現場勘查可采用遠程勘查、視屏勘查方式,節省手續辦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簡化申請要件,申請要件和審批結果通過部門內部共享互通,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窗出證”。在前置要件齊全,現場勘查符合條件后,可作為即辦件當日辦結。
2、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樓盤情況,排查梳理轄區內房地產項目風險點,建立防范房地產風險機制,建立問題臺賬。要對高價拿地的中小企業、自有資金不足、財務成本過高的企業,或有延期交房的房地產項目進行風險防控。
3、穩定土地供應,調控出讓價格。加強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穩定土地供應市場,把握土地出讓節奏和時序,防控地價推漲房價,制定土地儲備計劃,保證收儲力度,制定土地供應計劃,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
4、加強批后監管工作,開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專項行動,列明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督辦清單,進一步消化和盤活存量住宅土地,推進“增存掛鉤機制”落實。重點圍繞省委省政府考核市委市政府節約集約用地六項指標,消化房地產批而未用土地,處置閑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加快房地產項目審批。要優化全流程審批,推動商品房建設周期由36個月壓減至24個月,加快推動房地產項目落地建設,增加投資強度,降低開發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房地產一件事”集成服務,全面推行“一個項目、一套審批服務方案、一張材料清單”,加快新建項目開工建設。
6、靈活把握預售資金使用政策。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要精準施策、一項目一策,對于企業信用良好,項目運轉正常的,可適度下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跨節點撥付。同時,強化預售資金對項目的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相關職能部門要聯合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部門定期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情況開展檢查,對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銀行機構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7、加強對商品房預(銷)售活動的動態監測,積極推進“山西數字房產”建設,實現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的相關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在線上實現。
8、加大監管和查處力度。開展我市房地產市場部門聯合專項整治,聚焦違規預售、逾期交房、強制交房、虛假宣傳、捂盤惜售、炒作房價等突出問題,堅決制止和查處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9、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分析研判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調控措施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房地產政策牢牢把握市場需求、緊跟市場動態、更加科學合理,引導居民購買住房理性消費。
10、加快房地產投資進度。對已辦理預售且拖延施工進度的房地產項目,要掛牌督辦、全程監管,24個月內完成交付;對拿地未開工的項目,要迅速摸清情況,精準指導,督促其限時開工,加快建設。
11、加大入企服務。對投資過億的房地產項目要設立包聯制度。包聯領導由屬地政府和市政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包聯領導要跟蹤項目進展,解決開發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項目建設。屬地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建立任務清單、問題清單、督導清單,確保幫扶工作精準有效。
12、搭建團購平臺。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組織房博會、房展會,引導開發企業開展優惠促銷活動,鼓勵房地產企業采取互聯網的新型促銷模式進行銷售。
13、加快發展改善性住房。按照控高度、降密度、降容積率的要求,建設裝配式結構、近零能耗、高星級綠色建筑和符合完整居住社區標準的改善性住房。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各職能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研究解決房地產業發展存在的重大問題,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部門聯動,推動工作落實。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行政審批、市場監管、財政、公積金、稅務、金融等部門要加強政策協同和調控聯動,完善各項措施,細化工作舉措,承擔相應責任。持續引導“人-房-地-錢”資源有序流動,強化要素支撐,改善供應結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合理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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