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其實自古就有,只不過百年以前人們依賴的是畜力或人力的交通工具,而進入現代社會,主流的交通工具已經全面實現了“能源”驅動,而且,現代人類比古代人更加依賴于交通工具,它對現代社會人們生活來說,是不可缺失的,它提到了人們的生活品質,方便了功上下班的工作、縮短了日常出行的通行時間,加快了我們的生活節奏。
而交通工具從狹義上來說,是指用于人類代步的裝置,從外觀來界定,主要包括了兩輪交通工具和四輪交通工具,從驅動的“能源”不同來看,主要包括了“電能驅動”和“燃油驅動”,而從車型名稱來看,主要有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這三大類交通工具是目前最為主流,尤其是在我國,電動車其實在大部分國家只是剛剛起步,而且針對于發展的電動汽車,目前主流的交通工具是汽車+摩托車的組合,但是在我國,電動車的發展已經有30余年的時間,它從數量上是汽車和摩托車的總和,我國主流的交通工具則是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電動”車主流有三大類,承擔不同出行需求
電動車從廣義上來說,應該叫做“電動”車更為準確,它并不是單指兩輪電動車,它是指電力驅動車,它有著龐大的“車型體系”,大到現在串聯各個城市的高鐵,小到一些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從廣義來說,他們都屬于“電動”車。
當然,目前主流的“電動”車主要有三大類,包括了兩輪電動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狹義的電動車,三輪電動車,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車,由于受眾人群多為老年人,又被稱為老年代步車,這3種“電動”車型,保守估計覆蓋人群達到5億人左右,承擔了不同人的出行需求。
首先是電動車,它作為一款既便宜又實用還靈活的交通工具,是作為自行車與摩托車的替代品,是可以居家必備的短途出行工具,無論是上下班、買菜接送孩子等等需求,都能用得上它。
其次是電動三輪車,主要分為載人用途的封閉電動三輪車和非封閉用途的拉貨電動三輪車,它對于農民、小生意從業者、快遞從業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有著重要的作用。
最后是低速電動車,它是具有精準性消費人群的車型,它有著汽車的外觀、舒適度,卻有著電動車般的易操作、低門檻,十分適合老年人代步使用。
道路行駛有規矩,電動車、三輪車、低速電動車該如何上路?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的城市道路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僅是越變越寬,車道越來越多,而且道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種類越來越多,數量也越來越多,交通工具的豐富和數量多一邊是方便了更多人的出行,但卻也會帶來更多的交通安全隱患,所以,近些年會發現,現在道路是“電子眼”在增加,紅綠燈在增加,日常執勤的交警也在增加,就是確保道路行駛有規矩,有一個有秩序、更安全的出行環境,而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電動”車的兩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低速電動車該如何上路呢?小行家詳細地為您一次性介紹清楚,這樣上路,查再嚴也不怕。
上路的第一步:證照齊全,所謂“證”是指駕駛人是否擁有駕駛證、車輛擁有行駛證,所謂“照”是指車輛是否擁有牌照,這其中除了兩輪電動車時速在25公里/小時以內的電動車不需要駕駛證之外,其他的所有“電動”車想要上路,必須要做到“2證1照”上路,否則車輛都不具備上路的資格。
上路的第二步:車輛無異常,所謂車輛無異常是指沒有任何的改裝行為、加裝行為,比如拆除限速裝置、拆除電動車腳蹬、加裝電池、加裝遮陽傘、擋風被,三輪車自己加車篷等等,只要車輛在上牌的時候通過檢測是什么樣,上路的時候就是什么樣,就不用擔心因為這一點不被處罰,相對來說,這一點還是比較容易做到。
上路的第三步:防護措施要做好,兩輪電動車和三輪電動車屬于“肉包鐵”,發生交通事故具有很大的受傷可能,即便是封閉的三輪車或低速電動車,由于成本的低廉,而且大部分生產企業都不具備機動車生產資質,導致用料工藝都是比較粗糙,防護性上比不上汽車,所以,“電動”車上路做好自我防護就十分重要,電動車和非封閉式電動三輪車需要佩戴安全頭盔,封閉式電動三輪車和低速電動車需要系好安全帶。
上路的第四步:道路行駛規則要遵守,做到以上的3步,就可以正式上路行駛,只不過在道路上還要遵守相應的規定,比如不違規載人、不闖紅燈、不逆行、不占道行駛等等,做到守規矩上路,那么查在嚴格都和我們沒有一點關系。
淺談:“電動”車不是不守道路規矩的理由
最后,小行家和大家聊聊關于“電動”車有沒有必要守規矩,由于我是一名電動車行業的從業者,經常和不同的車主、網友打交道,常常會聽到這樣的一種觀點,電動車作為低速車型,又是“弱勢”群體,它理應受到一些道路行駛的“照顧”。
比如常見的關于“酒駕”話題,就有不少車主抱怨,電動車這種車型,不應該把酒駕標準定得和汽車一樣,它的危險性沒有汽車那么大,少量的喝酒騎車不應該受到處罰,其實對于這些車主表達的意思,我是能夠理解。
只不過,我認為,“電動”車雖然相對來說安全性比較好,但是,整個“電動”車體系,目前的現狀都處于,由于在普及之初,電動車駕駛門檻低,不需要牌照、不需要駕駛證,駕駛人對交通規則不夠熟悉,對于交通規則不夠“敬畏”,而“電動”車的生產為了更低的成本、更能迎合消費者的需求,不遵守相對應的生產標準,這些加在一起,讓本來比較安全的“電動”車,飽受交通事故、安全隱患的問題所困擾。
電動車如果想要從現狀“破局”,改善它存在安全性問題,加強對于電動車道路行駛的管理,誰闖紅燈罰誰,誰造成事故要擔責,從源頭加強治理,杜絕一切有隱患的車輛進入消費市場,這樣才能改變“電動”車不夠安全的現狀,而當電動車足夠安全,在管理上也會盡可能地貼合人性化,也不會再有不斷加碼的新規,接踵而至的專項整治,而這樣的局面,還需要所有的“電動”車主一起努力來達到目的,管理好自己的上路行為,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也就是在為營造道路安全做貢獻。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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