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佛山市高明區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扶持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面向公眾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擬對首次入庫的企業、搬遷的規上企業、成功培育或者引進企業的園區進行專項扶持,其中單家企業每年最高扶持200萬元。園區將按照成功培育、引進的工業企業數量,給予8萬元每家的一次性扶持資金。
意見稿明確,扶持對象為2022年至2024年期間,首次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名錄庫(以下簡稱“名錄庫”)的工業企業、從區外搬遷至高明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及培育、引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園區載體企業。
針對首次入庫的企業,高明擬對2022年至2024年期間,首次納入名錄庫的工業企業給予扶持資金60萬元,其中第一年扶持資金為30萬元;第二年企業仍在名錄庫的(第一次年度審批時新增在庫,至下一年度審批完成時仍在庫,期間為一個完整年度,下同),扶持資金為30萬元。
其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工業企業,除享受首次入庫企業的扶持資金外,還將給予額外扶持資金。
一是轉制企業扶持。即2022年前已在高明區成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分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轉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公司,并首次納入名錄庫,給予額外扶持資金:首年扶持10+x萬元;如第二年仍在名錄庫且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扶持10+x萬元;單家企業每年最高扶持200萬元。其中,x為企業納稅區級留成部分較上一年納稅區級留成的增量,由區稅務局予以核定。
二是重組企業扶持。2022年前已在高明區成立的工業企業,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進行資產重組,并首次納入名錄庫,給予額外扶持資金40萬元,其中第一年扶持20萬元,第二年仍在名錄庫的再扶持20萬元。
三是搬遷企業扶持。即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從區外搬遷至高明區,且工商、稅務已在高明區登記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搬遷到高明區當年升規入庫的工業企業),給予扶持資金60萬元,其中,第一年扶持資金30萬元;第二年企業仍在名錄庫中的,再扶持30萬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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