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機電之家網獲悉,河南省發改委日前發布了《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省內水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完善水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新建并網運行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執行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標桿上網電價標準為0.32元/千瓦時。現存裝機總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且上網電價低于0.32元/千瓦時的水電站,自2021年1月1日起上網電價按0.32元/千瓦時執行。上網電價已超出標桿上網電價的水電站,其上網電價暫保持不變,下步將根據電力市場供求、水電機組運行成本變化情況逐步歸并至標桿上網電價水平。
詳情如下: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省內水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省內水電機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促進水電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水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61號)等規定,現就進一步完善我省水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尚未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且上網電量全部在省內消納的水電機組,不含抽水蓄能發電機組。
二、完善水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新建并網運行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執行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標桿上網電價標準為0.32元/千瓦時。現存裝機總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且上網電價低于0.32元/千瓦時的水電站,自2021年1月1日起上網電價按0.32元/千瓦時執行。上網電價已超出標桿上網電價的水電站,其上網電價暫保持不變,下步將根據電力市場供求、水電機組運行成本變化情況逐步歸并至標桿上網電價水平。
三、報廢重建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政策。2014年2月1日以后報廢并完成重建的水電機組,自2021年1月1日起上網電價按標桿上網電價執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報廢并完成重建的水電機組,自完成重建之日起上網電價按標桿上網電價執行。
四、技術改造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政策。2014年2月1日以后完成技術改造容量增加的水電機組,自2021年1月1日起其增容部分按標桿上網電價執行;2021年1月1日以后技術改造容量增加的水電機組,自完成增容之日起其增容部分按標桿上網電價執行。綜合上網電價按改造前的裝機容量及對應的上網電價和新增容量及標桿上網電價加權平均確定。
五、簡化審核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新投產的水電機組和報廢重建與技術改造增容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我委不再進行批復,相關企業需及時將有審批權限的發改、水利、能源等部門出具的項目批準文件、電力業務許可證報送省電力公司,由省電力公司審核后依據并網時間、完成增容時間執行相應的上網電價。
2020年11月16日
來源:河南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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