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為了提高立法透明度,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擴大政府立法的公眾參與,《安徽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現(xiàn)向社會公布,其第七章提出鼓勵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對外開放共享,以提高使用率。
安徽省科學技術、財政等部門應當制定購置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規(guī)劃,并開展對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購置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聯(lián)合評議工作。管理單位應當自科研設施與儀器完成安裝使用驗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名稱型號、應用范圍、服務內容等有關信息報送至省科學技術部門,并向社會公布所管理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共享使用制度。
安徽省共享服務平臺還應當加強與長江三角洲區(qū)域的合作,參與長江三角洲區(qū)域及全國大型科學設施與儀器協(xié)作共用網(wǎng)絡建設,實現(xiàn)長江三角洲區(qū)域等重大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共用。
安徽省合肥市正著力推進高校院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對外開放共享,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利用率,釋放科研資源潛能,合肥已建成運行合肥市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鼓勵本地企業(yè)租用平臺中的儀器設備。
以武漢、南昌、長沙、合肥四城市現(xiàn)有大型儀器設備為基礎,加快建設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子平臺,涵蓋儀器共享、科研服務共享、成果管理等功能,著力搭建形成互聯(lián)互通的跨區(qū)域共享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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