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部門出臺十六條措施全力幫扶個體工商戶渡難關
都市快報浙江是民營經濟大省,個體工商戶又是其中最活躍的“細胞”。目前,浙江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為467.9萬戶。受疫情影響,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和正常經營都受到較大沖擊,目前復工復產率不足36%。
昨天,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銀保監局等九部門共同制定了《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見》,即日起實施。
《意見》圍繞推動復工復產、補助返程路費、保障復工復產防疫物資、實行稅收減免等十六個方面,制定了詳細的幫扶舉措,為個體工商戶紓困下“及時雨”。
1. 推動復工復產
除各地制定的負面清單行業之外的個體工商戶,無需審批即可依法依規恢復經營活動,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鼓勵開展針對個體工商戶的招工專場活動。
2. 優化準入服務
為復工復產個體工商戶提供“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登記注冊服務,材料齊全合法的,當日辦結,免費寄遞。對于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營業期限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理。
3. 補助返程路費
自發文之日起至3月31日前,通過鐵路、客運汽車方式自行返浙的個體工商戶,返程車票費用地方可給予一定比例補助。
4. 保障復工復產防疫物資
各級政府要積極為個體工商戶組織提供平價的防疫物資采購申購渠道。鼓勵電子商務平臺積極參與,開辟專欄預約申請。
5. 實行稅收減免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征收率從3%降至1%;對疫情期間實際停業但未能及時辦理停業的雙定戶,先行免繳稅款,后續補辦停業手續;對受疫情影響,增值稅起征點以上的雙定戶,適當下調定額。
6. 降低用電用氣用水費用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降低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的個體工商戶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個體工商戶到戶氣價、水價統一下調10%,鼓勵地方政府出臺更優惠的用氣、用水價格。
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
7. 減免社保費用
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自2020年2月至6月(所屬期,下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減半征收2月至6月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
8. 減免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專業市場、工業廠房、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鼓勵視受疫情影響狀況免收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
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給予補助。
對在本次疫情中響應政府號召為承租戶減免租金的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9. 減免檢驗檢測費用
疫情期間,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服務費用。
自疫情結束之后至2021年2月9日,餐飲住宿業個體工商戶的檢驗檢測經營服務項目,實行減半收費。
鼓勵上述機構為其他行業個體工商戶以非營利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
10. 減免貸款利息
鼓勵金融機構對因疫情被列入負面清單導致一個月以上未正常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合理減免疫情歇業期間貸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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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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