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訊(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王海鵬 實習生肖若楠)日前,市城管委印發了《西安市部分城市管理事權下放移交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要求,市政設施(道路橋涵)、路燈、廣告牌匾、行政許可等管理事權,從今年1月1日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下放移交。
市政設施(道路橋涵)管理方面,除市級保留的“3環、5橫、5縱、9放射線”104條城市道路(包括其上橋涵)外,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下放移交或調整887條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包括其上橋涵),22座市管市政橋涵,138座市管人行過街天橋,80處代征市政道路的養護管理事項。
今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含其上新建橋涵)的養護事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移交城六區、相關開發區負責養護管理;除市管104條城市道路、橋涵及其上新建橋涵外,市城管局原則上不再新增其它城市道路、橋涵的養護管理。另外,從今年1月1日起,下放移交的城市道路新建人行過街天橋等市政設施由負責養護的區、開發區負責組織實施并承擔建設費用。
下放所有新建道路范圍內的路燈建設和管護事項;隨下放移交城市橋涵管護權一并下放夜景亮化設施建設、管護和138座人行過街天橋的照明、夜景亮化設施管護事項。
下放城六區范圍內的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權和臨時戶外廣告的設置管理權。50㎡以上(不含50㎡)led顯示屏廣告的設置審批,由城六區政府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方可設置。明城墻東門廣場、南門廣場、西門廣場、北門廣場、鐘鼓樓廣場、新城廣場及周邊區域的戶外廣告的設置審批,由城六區政府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方可設置。
按照“權隨事走”的原則,將涉及市政設施(按事權)、廣告牌匾、市容環衛的辦理主項下放至區級審批部門。其中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市政設施(道路橋涵)審批事項下放至區級審批部門。廣告牌匾審批事項1項,按事權下放內容范圍將審批事項下放至區級審批部門。戶外廣告設置空間使用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和占道收費等事項下放至區級財政部門。另外,事權下放承接的城六區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行使事權下放后相應的行政處罰權。
來源:西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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