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晉安區藍山四季小區18棟的業主在福州12345上進行投訴。其表示藍山四季18棟對面的山前路,十幾米高的燈桿上有三盞朝南的燈(類似探照燈)非常亮,直射該棟樓,照得小區墻體就跟白天一樣。訴求人認為這會產生嚴重的光污染,望相關部門盡快介入處理。
對此問題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11月22日答復:“經核實,我司山前路路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以確保行人通行安全。給您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有融信白宮反映該小區b1棟有套房子群租2年多了,樓上樓下居民深受其擾,一套118㎡的房子隔出6間房、6個衛生間,私拉電線,6部空調,6個用電熱水器,認為其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訴求人反映租戶常在屋內做飯,油煙氣味影響鄰居,2017年物業曾下過通知書,要求整改還原,但房東歷時兩年不聞不問,本棟居民多次投訴,至今未處理。
對此問題,倉山區城管局11月20日答復:我局執法人員已到現場查看,未發現有超出原有產權范圍的違法改擴建行為。
倉山區房管局11月20日答復:您反映的問題物業工作人員已上門勸阻,并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違規業主限期整改,但該戶業主拒不配合整改。我局已責成物業企業再次協調該戶業主整改并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執法。根據《關于開展倉山區“群租房”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辦法》,有關群租房的問題,建議訴求人提供相關證據向屬地社區舉報。
社區(村)居委會接到舉報后,應在2天內上門查驗并匯總舉報線索,并制止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拒不配合整改的,由屬地鎮街負責受理社區(村)居委會上報的群租房線索,按照群租房認定標準作出初步認定意見,報區整治辦公室核定后,進行綜合整治。我局已通知倉山區建新鎮盡快核實并上報該戶群租房的相關書面材料。
11月21日,倉山區建新鎮答復:社區與物業工作人員上門均無人開門,后續會繼續跟進協調和勸導該戶業主整改并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執法。
來源:騰訊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