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1.0.1為統一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隨工檢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的技術要求,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
1.0.3工程中凡遇本規范未包括的技術標準、技術要求,可依據設計規范的要求及相關國家標準執行。
1.0.4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執行本規范有關施工質量檢查的規定。建設單位應通過工地代表或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工地的隨工質量檢查,及時組織隱蔽工程的檢驗和簽證工作。
1.0.5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環境檢查
2.0.1應對交接間、設備間、工作區的建筑和環境條件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交接間、設備間、工作區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潔,門的高度和寬度應不妨礙設備和器材的搬運,門鎖和鑰匙齊全。
?房屋預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豎井的位置、數量、尺寸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鋪面活動地板的場所,活動地板防靜電措施的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
?交接間、設備間應提供220v單相帶地電源插座。
?交接間、設備間應提供可靠的接地裝置,設置接地體時,檢查接地電阻值及接地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交接間、設備間的面積、通風及環境溫、濕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器材檢查
3.0.1器材檢驗一般要求如下:
?工程所用纜線器材型式、規格、數量、質量在施工前應進行檢查,無出廠檢驗證明材料與設計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經檢驗的器材應做好記錄,對不合格的器件應單獨存放,以備核查與處理。
?工程中使用的纜線、器材應與訂貨合同或封存的產品在規格、型號、等級上相符。
?備品、備件及各類資料應齊全。
3.0.2型材、管材與鐵件的檢查要求如下:
?各種型材的材質、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表面應光滑、平整,不得變形、斷裂。預埋金屬線槽、過線盒、接線盒及橋架表面涂覆或鍍層均勻、完整,不得變形、損壞。
?管材采用鋼管、硬質聚氯乙烯管時,其管身應光滑、無傷痕,管孔無變形,孔徑、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
?管道采用水泥管塊時,應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中相關規定進行檢驗。
?各種鐵件的材質、規格均應符合質量標準,不得有歪斜、扭曲、飛刺、斷裂或破損。
?鐵件的表面處理和鍍層應均勻、完整,表面光潔,無脫落、氣泡等缺陷。
3.0.3纜線的檢驗要求如下:
?工程使用的對絞電纜和光纜型式、規格應符合設計的規定和合同要求。
?電纜所附標志、標簽內容應齊全、清晰。
?電纜外護線套需完整無損,電纜應附有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如用戶要求,應附有本批量電纜的技術指標。
?電纜的電氣性能抽驗應從本批量電纜中的任意三盤中各截出100m長度,加上工程中所選用的接插件進行抽樣測試,并作測試記錄。
?光纜開盤后應先檢查光纜外表有無損傷,光纜端頭封裝是否良好。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采用光纜時,應檢查光纜合格證及檢驗測試數據,在必要時,可測試光纖衰減和光纖長度時,測時要求如下:
1)衰減測試:宜采用光纖測試儀進行測試。測試結果如超出標準或與出廠測試數值相差太大,應用光功率計測試,并加以比較,斷定是測試誤差還是光纖本身衰減過大。
2)長度測試:要求對每根光纖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應一致,如果在同一盤光纜中,光纜長度差異較大,則應從另一端進行測試或做通光檢查以判定是否有斷纖現象存在。
?光纖接插軟線(光跳線)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光纖接插軟線,兩端的活動連接器(活接頭)端面應裝配有合適的保護蓋帽。
2)每根光纖接插軟線中光纖的類型應有明顯的標記,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
3.0.4接插件的檢驗要求如下:
?配線模塊和信息插座及其它接插件的部件應完整,檢查塑料材質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保安單元過壓、過流保護各項指標應符合有關規定。
?光纖插座的連接器使用型式和數量、位置應與設計相符。
3.0.5配線設備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光、電纜交接設備的型式、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光、電纜交接設備的編排及標志名稱應與設計相符。各類標志應統一,標志位置正確、清晰。
3.0.6有關對絞電纜電氣性能、機械特性、光纜傳輸性能及接插件的具體技術指標和要求,應符合設計要求。
來源:千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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