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亞:新建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車位比例不低于20%)
■ 新建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比例不低于20%
■ 每個公共停車場必須至少一個只供充電使用的專用應急充電車位
■ 燃油車停占電動汽車專用應急充電車位屬于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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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近日,三亞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嚴格落實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進一步加強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大力強化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等舉措,切實加強停車場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著力破解“停車難”與“充電難”問題,加快促進三亞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
《意見》明確
●新建專用停車場、公共停車場,原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于20%。
●每個公共停車場必須至少配建一個只供充電使用的電動汽車專用應急充電車位。
●電動汽車專用應急充電車位只允許電動汽車充電使用,燃油車停占屬于違規行為。
●在充電基礎設施產權(運營)單位勸阻無效的情況下,由各區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鼓勵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單位(運營企業)運用現代科技化手段對充電車位進行管理。
《意見》提出
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對燃油車占用電動汽車充電車位的,無論停車區域類別,均按《三亞市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規定》(三府〔2018〕25號)中一類區域對應的停車設施的收費標準執行。在非充電車位無空余的情況下,可以引導燃油車占用部分電動汽車泊位,但不得占用劃定的電動汽車專用應急充電車位,同時要告知燃油車用戶使用充電車位的具體收費標準。
《意見》還提出
打造智能化管理平臺,提高管理效率。
建立完善的全市充電基礎設施運用管理平臺,通過“互聯網+充電設施”實現多站點(含公共停車場、住宅小區、旅游景區、酒店、商超等)充電基礎設施集中監控和管理,從而實現“網絡化、智能化、無人化”的科學管理模式,讓充電基礎設施的運行更穩定、可靠,管理更簡單、方便。
特別是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要加強統一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統一接入智慧停車管理平臺進行監管,實時監控、統計充電區域、燃油車區域的運行數據,通過科學分析不斷采取有效手段,遏制“鳩占鵲巢”情況的發生。
來源: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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