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1批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鄭州、開封、洛陽、南陽、新鄉、濮陽、安陽、焦作、鶴壁、平頂山、周口、濟源等12個省轄市和長垣1個省直管縣(市)45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防爆電氣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3836-201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防爆電氣產品的標志、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隔爆接合面參數、抗沖擊試驗、引入裝置夾緊試驗、引入裝置密封性能試驗、外殼耐壓試驗、內部點燃的不傳爆、絕緣套管扭轉試驗、火花點燃試驗、絕緣介電強度、溫度測定、熱劇變試驗、外殼防護試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檢驗,有49批次產品符合標準要求,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隔爆接合面參數項目。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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