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快速發展,人工智能正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在文學藝術創作領域,人工智能的深度介入給文藝的表達提供了豐富的可能性,開拓了文藝的新形式、新樣態。文藝創作這一人類專屬的精神活動未來能否被人工智能取代?在人工智能引發深刻變革的今天,人類傳統的文藝創作又面臨怎樣的挑戰?圍繞人工智能與文藝創作的話題,記者采訪了相關學者。
啟迪人們從新角度認識文藝特性
現代社會的人類是否也可以利用智能機器來寫詩、作畫、編故事、寫小說,實現如福樓拜所預言的,藝術與科學“兩者在山麓分手,有朝一日將在山頂重逢”?目前來看,答案是肯定的。人工智能為人類的文藝創作開啟了一扇新窗。在中南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歐陽友權看來,人工智能的出現加快了科技與藝術“聯姻”的步伐,不斷把這一美妙的憧憬變成現實。在文藝創作領域,由于作品所蘊含的情感、個性、心靈奧秘、人文價值與風格化審美的獨一無二性,人們對人工智能的藝術創造力產生了比藝術創作本身更大的好奇與期待。
談及如何評價人工智能創作的文藝作品的價值時,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教授黃鳴奮表示,要恰當評價人工智能所創作的文藝作品的水平,首先必須明確所選擇的標準。例如,若采用動機性標準(如言志抒情),其水平是零;若采用效果性標準(如形式美感),其水平可能比較高。就現有情況而言,人工智能介入創作,其價值主要不是在提供某種社會生活的寫照或審美意識形態,而是啟迪人們從新的角度認識文藝的特性、思維的規律、科技的潛能,并促進科技工作者和文藝工作者的交流。
山東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李輝說,在弱人工智能時代,人工智能藝術創作的水平取決于其學習數據的大小以及數據庫內已有文學藝術水平的高低。如果數據庫龐大,數據庫作品水平很高,那么人工智能文學作品的水平就很高,反之亦然。目前,在詩歌等文學藝術類型中,人工智能創作的水平與人類相差無幾。但是,在像小說等相對復雜的文學藝術類型中,很少見到人工智能作品的身影。李輝告訴記者,人工智能是人類進行文學藝術創作的助推器,而非取代者。
人機共舞或更具可能性
人工智能在文藝創作領域的應用前景需要準確判斷與科學把握。歐陽友權表示,“擬主體”的人工智能之于藝術創作而言,至少會有三個無以抵達的邊界。一是創作動機的情感限度。盡管人工智能的前沿已經進入人的情感領域,但藝術“擬主體”的情感表達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代替作家藝術家的感情抒發和情緒表達,是令人質疑的。二是藝術表達的想象力限度。人工智能藝術的想象是機器、程序想象,是冷冰冰的技術想象而不是洞悉人心、溫潤心靈的藝術想象,它們只有技術性模仿,而不是來自豐韻靈魂的藝術原創。它們沒有藝術沖動、創作靈感,也不包含生活感悟、精神信仰、歷史意識、哲學思辨一類富含人文底色的想象品格。三是作品效果的價值限度。沒有人的干預,人工智能藝術創作不會判別真善美與假惡丑,不會有對人的生存意義的反思,也不會有對社會病灶的診斷和對人倫道義的評判,無以對接人的價值觀。因為人工智能技術只秉持工具理性,而藝術創作需要的是價值理性。因而,需要客觀地認知技術權力之于藝術創作的適恰性。
李輝認為,人生體驗是文學藝術產生的源泉。如果人工智能無法像人類一樣有著離別、生死、愛恨等人生體驗,那么就無法產生出人類那樣的文學藝術作品。他預測,如果在未來人工智能擁有了人類所有的人生體驗,那么就能夠呈現出人生的獨特經驗和藝術美感。人類借助于人工智能,一定會擁有類型更為豐富、水平更為高超的文學藝術盛宴,只不過,這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實現。
“考察人工智能的發展趨勢時,必須將其放在整個社會的大背景中,因為文藝不過是社會的一個子系統,人工智能也不是專門為文藝而研發的。”黃鳴奮表示,人工智能不僅沒有作為實體的社會閱歷,也沒有對人生價值和意義、藝術的特征和功能的獨立思考。可以說,在文藝創作中現有的人工智能尚未能呈現獨特經驗和藝術審美。至于它們是否能夠呈現人類意義上的人生經驗和藝術審美,那要看人類是否愿意讓人工智能介入自己的人生,與自己在藝術領域中同臺競爭,目前比較可能的前景是人機共舞。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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