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俄商來往首先應請對方提供稅藉號碼(inn)、法人(公司)登記地址、公司設立登記之銀行賬號等,以上數據系屬公開,如對方拒絕提供則應拒絕交易。另,視情節可請對方提供地方工商管理單位簽發之公司設立證書復印件。
2.與俄商來往函件中應請對方提供公司負責人及連絡人姓名。
3.請俄商留上連絡電話后即行試打,確定該電話號碼為正常有人接聽,不宜僅憑電子郵件及電傳即行交易。
4.因俄國尚有外匯管制,進口貨款均需有契約,方能向俄國中央銀行、財政部申請將貨款結匯匯出,故任何交易均應簽訂書面契約,其中應載明雙方公司所有數據及交易金額,俾發生爭議時能有憑據向俄國政府單位(例如稅務單位、中央銀行、財政部)申訴。
5.進行t/t交易時,應待匯款入戶后再行出貨較妥,如先行出貨或分期付款則較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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