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一家床具機械企業在參加十五屆中國(廣州)國際家具博覽會·國際木工機械展覽會時,接到大會知識產權維權中心的通告。通告稱浙江一家床具機械企業投訴該企業兩款生產機械涉嫌侵權,并要求該企業兩款機械立即撤離展覽館。該企業當即找來知識產權顧問,快速與對方協商,最終達成取消撤館并在展會期間互不投訴的協議。
據了解,被投訴涉嫌侵權的兩個產品是用于生產床墊彈簧的,是該南海床具機械企業的主導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當大會知識產權維權中心接到相關知識產權投訴后,若被投訴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專利文件證明沒有造成侵權事實,就必須立即將產品撤離展覽館。當時,國內外多家專業家具企業和制造家具機械的企業參展,這家南海企業的一些新老客戶也正在洽談合作事宜,若這兩款機器當即撤館,不僅會在行業內名譽受損,還將會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為此,該企業有關負責人找來了自己的知識產權顧問。
經過收集基本資料對比發現:兩款機械屬于結構類專利,并都于2003年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其中,該公司于2003年6月申請專利的“半自動串網機的夾緊彈簧機構”的局部機構與浙江投訴方于2003年12月申請的專利產品“自動串簧夾緊機構”的專利文件基本相同,由于申請專利時間比對方早半年,反而是對方涉嫌侵權該南海床具機械企業的機械產品。
另一個制造彈簧的機械與投訴方的產品基本結構有較大差異,不能構成侵權。于是,南海這家企業知識產權顧問聯系大會知識產權維權中心,與投訴方進行協商,最后達成一致協定:該南海床具機械企業產品不撤館,并為確保展覽的正常進行,展會期間雙方互不投訴。
從事多年專利代理工作的專家梁國杰指出,企業在自主研發生產產品后,應立即進行專利申請,主動采取有效的方式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南海中小型企業較多,自主研發能力比較低,大多數企業是在國外或國內知名企業的研發基礎上進行開發產品。為此,梁國杰提醒企業,不應一味克隆別人的產品,應在其基礎上有所改進,同時,在進行產品研發前應對他方產品進行專利研究,繞過他方專利,避免出現侵權現象,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