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經濟部2006年2月13日在官方日報上發表公報,決定開始對從中國進口鋼鐵制閥門(稅號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1,8481.30.99,8481.80.18,8481.80.20,8481.80.04和8481.80.24)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
1. 1994年10月18日,墨經濟部決定對從newman’s incorporated公司進口的上述產品(稅號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01,8481.80.03,8481.80.09)征收4%的反傾銷稅,對從中國其他企業的上述產品(稅號同上)征收105%的反傾銷稅。
2. 2001年2月21日,墨經濟部對從中國進口鋼鐵制閥門(稅號為8481.20.01,8481.20.04,8481.20.99,8481.30.04,8481.30.99,8481.80.18,8481.80.20,8481.80.04,8481.80.24)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并將反傾銷稅調整為125.96%。
3. 2006年2月13日,墨西哥經濟部決定對從中國進口鋼鐵制閥門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調查期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感興趣方可到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領取調查問卷或從www.economia.gob.mx下載。感興趣各方資料應于28日內送抵墨經濟部。
5. 聽證會將在2006年10月10日舉行。
6. 本公告自2006年2月1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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