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基斯坦《商業紀事報》3月31日報道:總部位于澳大利亞墨爾本市中心的國際債務處理集團(gsc group)近日向中國客商發出通告,提醒他們當心對印、巴出口貿易的收款安全問題。
gsc中國公司向總部遞交了多個案例,這些案例主要發生在印、巴兩國,近期呈現出較快增加之勢。案例多為中國出口商在接到訂單并確認付款方式后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運,但集裝箱抵達目的港后,進口商借質量問題等各種理由拒絕提貨。按照當地規定,貨物在港口滯港3個月之后將被海關拍賣,原來的進口商再以競買方身份僅以低廉的價格買進。
我室在此再次提醒企業對巴出口貿易不要輕易接受d/p和d/a付款方式,一定要采用信用證付款方式,同時嚴格審查有關條款,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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