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cien記者 楊未宏
2006年,是我國實施“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同時,是紡織行業進行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期。貿易摩擦、人民幣升值以及未來許多的不確定因素,都昭示著在新一輪的競爭中,我國紡織服裝業將負重前行。無疑,這必將對其上游的紡機行業發生深遠的影響。
cien記者獲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等十部委在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紡織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若干意見的通知》。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多出口高附加值產品,提高產品檔次、增加效益,參與更深層次的國際市場競爭成為我國紡織服裝企業明智的選擇。這對紡機行業而言,無異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一方面紡織服裝企業升級將對縫制設備提出更高的要求,自動化、多功能、省時省力的機械設備需求將加大,中低檔產品的市場需求下降,中小企業無疑要面對新一輪優勝劣汰的競爭。同時,在新一輪競爭中,千方百計地降低生產成本的紡織服裝企業,對設備的選擇將更為慎重和理性,這可能給性價比較高的國產設備帶來機遇。
資料顯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紡機企業缺少具有自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多數源自產品技術資料的轉移、測繪和仿制,少數來自引進技術和二次開發消化吸收。在紡織機械工業的100個重點骨干企業中,按產品銷售額1%提取產品開發基金的企業只有42%。
多數企業的產品“老面孔”,靠低水平生產,低價格微利保本經營,經濟效益不高,全行業的平均利潤率仍然很低。我國紡機在歷經長達數十年的“仿造”生產,已經走到產品嚴重“同質化”的末路時,實施產品差異化經營、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意識正逐步在我國紡機企業中覺醒。
面對國外紡織機械制造商協會和企業時刻準備著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對于其專利權的仿制問題,在這場“不見硝煙的專利戰爭中”,我國紡機企業應如何突圍?
業內專家早已明確指出:我國紡機企業應該未雨綢繆,加強專利意識;應在自主產權上加大投入;應把中、低端產品做精、做好,做到低能耗、多產出,在專利法的規則下,滿足國內外市場的需求,擴大國產紡機在國外的生存拓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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