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某進出口公司出口至法國的2304臺角磨機由于未通過當地海關關于歐盟電磁兼容性指令(簡稱emc)的檢測而遭到退運。寧波海關了解到,該批價值1.4萬美元的貨物運抵法國港口時,海關對其進行了抗干擾檢測,結果產品未能達到歐盟電磁兼容性指令的要求,無法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客戶隨即要求退貨。
歐盟電磁兼容性指令-89/336/ee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簡稱emc)于1989年5月1日頒布,1996年1月1日開始成為ce標志的強制性指令。2004年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又通過了新的電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ec,并于2005年1月20日開始生效,被取代的89/336/eec指令將于2007年7月20日廢止。電磁兼容性指令的頒布是為了限制電工和電子設備潛在的干擾,提高歐盟的公共電磁環境,它要求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及裝有電氣、電子元件的設備所產生的電磁波發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值,以免干擾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同時還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抗干擾能力,以使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能正常運行。
近年來歐盟頻頻頒布、修改涉及產品環保和安全標準的新標準、新法規及新指令,對我國出口產品,尤其是機電產品進入歐洲各國市場造成了較大的障礙和困難。海關提醒相關企業:針對歐盟電磁兼容性指令這一“綠色環保壁壘”,企業必須充分認識到自身在環保安全意識和生產技術方面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采取切實措施增強實力并提高應對能力;同時要積極主動了解歐盟相關的最新政策及其動向,揚長避短,在國際貿易活動中掌握主動權,避免不必要的利益損失;有關部門也應及早制定相關產品的管理辦法,規范出口秩序,引導我國出口產品的理性、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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