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的前身是長春儀表總廠,是1956年建廠的老國企。幾十年來,該廠一直以生產熱工和汽車儀表為主業,1991年增加了新產品———汽車濾清器,并貸款幾千萬元建設了主要為一汽大眾配套的生產線。到了1998年,由于多種原因,企業的濾清器和儀表產品均銷路不暢,再加上歷史包袱和債務沉重,企業已難以為繼。當時,儀表總廠欠外債600多萬元,連利息都付不起,欠職工工資300多萬元,實際上已失去了還債和生存的能力。
在當時的條件下,企業無法立即按程序破產,而幾百名職工都要生存和養家糊口。從穩定大局出發,也考慮到濾清器產品還有市場潛力,吉林省主管部門做出了一個決定:長春儀表總廠停產,債務全部托賬,于1998年12月重新組建長春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494萬元,主導產品為汽車濾清器。新公司仍為國有獨資企業,接收原儀表總廠的全部職工,仍使用原廠的土地、廠房和設備繼續生產。儀表總廠只剩一個留守處,實際上已成為背著債務的空殼。
長春儀表總廠改制為長春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后,暫時沒有了債務的困擾,濾清器產品發展的也不錯,為一汽、一汽大眾、青島汽車廠、奇瑞和北汽福田等幾個主機廠提供配套產品。但由于改制不徹底,企業仍存在機制不活、體制僵化等問題,企業的發展仍受到很大制約。鑒于此,進入2003年后,在長春市的改制環境日趨好轉,條件逐步具備時,公司開始了第二輪改制,選擇的方式是長春儀表總廠先破產。其破產理由是:已停產5年,負債5817.8萬元,資產負債率高達1953%,已成為長春市虧損大戶,達破產界限。根據法院判決,長春儀表總廠于2003年11月正式破產,破產后全部職工由長春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安置,有70萬元的資金缺口由國家財政彌補。
在長春儀表總廠破產的同時,長春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實施了“雙退出”的改制方式,即職工國有身份和國有資產全部退出。截至2003年6月,公司共有職工563人(含離退休人員),總資產5631.58萬元,總負債4669萬元,凈資產962.6萬元。在“雙退出”過程中,為264名已退休職工按每人9000元提取醫藥費預留237萬元;為563名職工支付拖欠醫藥費19萬元;預留上繳老干部專項經費77萬元;65名職工提前5年退休,預繳社保金52萬元;支付解除職工國有身份補償金660萬元等。企業“雙退出”的成本總計為1241.38萬元,缺口278.78萬元由土地使用政策彌補。
“雙退出”后,公司隨即進行了重組,由原公司經營者群體和部分職工自愿以現金出資420萬元,于2004年2月重新注冊成立了民營的長春汽車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其中股東總計38人,有中層干部,有普通職工,副總經理以上的高管占29.6%的股份。改制后,民營公司承擔原國有公司全部的債權債務,原職工除提前退休的以外,基本上都重新上崗。在轉換了機制和體制、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和明晰了產權關系后,長春汽車濾清器有限責任公司已建立起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值得關注的是,改制后的民營公司并沒有就此停止改革的步伐。或許是已徹底解決了影響企業合資合作的諸多歷史和現實的問題,企業已具有了與外來投資者談判的“籌碼”。自民營公司成立后,與外商合資的進程開始明顯加快。
2004年4月,新公司成立僅僅兩個月后,民營公司就與德國的科德寶公司成功地進行了合資,新組建長春科德寶·寶翎濾清器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800萬美元,德方占75%的股份,全部現金出資;中方占25%的股份,主要以固定資產出資。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作為全球知名的汽車濾清器生產廠家,科德寶公司在世界各地共有28家企業,全部是獨資公司,惟獨與長春汽車濾清器有限公司是合資,其主要原因就是德方看好他們的機制體制和發展潛力。
除此之外,在合資過程中,德方還接收了民營公司除沖壓車間外的全部職工和設備。沖壓車間之所以沒有進入合資公司,主要是由于德國對安全環保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中方無法滿足其要求。但德方同意隸屬于民營公司的沖壓車間所生產的產品全部由合資公司采購,從而成為合資公司濾清器外殼的惟一供應商。
合資公司成立后,由中方任總經理。民營公司除繼續管理經營僅剩的沖壓車間外,已把全部人員、業務轉移到合資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合資公司形成了良性循環,在長春市經濟開發區建起了全新的工廠,蓋起了1.2萬平方米的現代化廠房,購置了關鍵工位的新設備,并開始積極研發和生產市場急需的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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