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世界上第二大輪胎生產國,每年有1/3的輪胎出口海外。作為我國輪胎最大的出口基地之一的廣東省,近年輪胎出口也呈現出迅猛增長的良好勢頭。今年1-7月,廣東累計出口新的充氣橡膠輪胎(簡稱輪胎)2476.9萬條,價值1.7億美元,較去年同期(下同)分別增長13.7%和9.1%。
近年來,中國輪胎出口增長迅速,招致越來越多的反傾銷貿易壁壘,中國輪胎出口任重道遠,應當引起警惕和關注。
自2001年以來,全球共有澳大利亞、巴西、秘魯、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和印度等9個國家,對我國發起過反傾銷調查,其中土耳其政府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作出反傾銷初裁,決定從2005年3月10日起征收33%的臨時反傾銷稅;2005年10月28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充氣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5年12月23日,墨西哥對原產于中國的旅行小客車和輕型卡車斜交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5年12月30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的客車和卡車斜紋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受此影響,2005年廣東輪胎出口首次出現下滑,出口3729.6萬條,小幅下降3.8%。2006年7月28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tac)發布公告對原產或進口自中國的汽車輪胎作出反傾銷初步裁決,判定風神、三角、giti和山東chengshan四家公司出口的輪胎不構成傾銷,中國其他生產商和出口商出口的輪胎則構成傾銷,并將被征收臨時性反傾銷稅,其幅度為:客車輪胎16.9%,輕卡輪胎3.0%,重卡輪胎22.3%。
我國輪胎出口在遭受反傾銷打擊同時,開始遭受知識產權壁壘。例如去年我國就遭受著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的337調查。原告方美國富萊克斯公司指控中國山東圣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韓國錦湖集團及其他相關企業侵犯專利權。此案終于塵埃落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2006年7月13日對橡膠防老劑第337款調查案作出復審的裁決:判定圣奧公司和美國sovereign公司有專利侵權行為,韓國錦湖公司沒有侵權行為。雖然itc的終裁沒有針對出口到美國的輪胎及其下游產品,因此從結果看對我國輪胎出口的整體影響不大,但這起知識產權糾紛卻給國內企業敲響了警鐘,國內企業在發展的同時,要重視知識產權問題。
我國輪胎出口遭受的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方面的貿易壁壘也越來越多。2000年至今,共有28個國家發布了51個關于輪胎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這將嚴重阻礙廣東省輪胎進入國際市場。美國將從2007年6月1日起,實施新輪胎測試標準,其最大的特點是安全參數比現行標準更加嚴格,達不到新測試標準的輪胎將不能進入美國市場;已進入市場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輪胎,將面臨召回要求。廣東輸美輪胎的比重達到60%,成為廣東輪胎出口第一大海外市場,屆時如果廣東省出口輪胎達不到美國新標準,將會自動失去這個龐大市場,對廣東省輪胎產業的發展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
我國輪胎出口頻遭各國反傾銷貿易壁壘的原因錯綜復雜,其中低價競銷則是首要因素。我國出口的斜交輪胎在國際市場具有明顯的價格競爭優勢。但由于我國斜交輪胎產能超速增長,過剩問題嚴重,過剩比例高達30%~40%,產需矛盾也被就此帶到國際市場,導致輪胎出口價格下滑,目前我國的出口輪胎價格,遠低于各國輪胎平均出口價格,其中乘用胎價格低26%、輕卡胎低21%、重卡輪胎低38%,成為國外反傾銷的重要證據。此外,出口輪胎存有安全質量問題、出口輪胎產品和市場結構不盡合理和出口產品技術含量低等也是引發國外反傾銷貿易壁壘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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