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能源局計劃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和建設領跑者基地,從第一批的山西大同領跑基地,到第二批8個基地,再到第三批的10個應用領跑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基地,短短三年時間,“領跑者”規模越來越大、技術越來越先進,此間“領跑者”計劃的作用和影響我們有目共睹,淘汰落后產能、建立技術優勢、鼓勵技術創新為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打開了新的路徑。
“領跑者”計劃的初衷是早日實現光伏平價上網,目前在領跑者基地建設的帶動下,光伏發電距這一目標越來越近。
前三批領跑者情況復盤
近年來,光伏行業得到國家大力支持,各種利好政策層出不窮,而對于我國獨有的“領跑者”計劃也不例外,自“領跑者”實施以來,國家和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動領跑基地的建設和發展,從而推動我國整個光伏甚至可再生能源的健康發展。
截至目前,我國總共進行了三批19個基地的工作,規模達到13gw,其中,首批為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一期規模為1gw,第二批8個項目共計5.5gw,第三批共10個應用領跑者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者基地,共計6.5gw。
1.第一批領跑者
2015年6月,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下發的《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指出,光伏行業“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應達到以下指標: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6.5%以上,轉換效率達到10%以上薄膜光伏電池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進技術產品。
同年6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成為能源局“光伏領跑者”計劃首個被批準的項目,建設規模300萬千瓦。6月28日,一期工程100萬千瓦光伏基地已正式并網發電。
大同作為首個光伏領跑者項目標志著我國光伏“領跑者”計劃不再是概念,促進了光伏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的升級,大同采煤沉陷區“華麗轉身”,不僅僅對于光伏產業發展有重要意義,對于沉陷區的生態修復、能源轉型也有巨大的推動作用,此外,大同光伏應用領跑基地的監測月報也公開透明和創新型的管理方式。可以說,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為第二、三批提供了可推廣的寶貴的實踐經驗。
2.第二批領跑者
與首個領跑者項目不同的是,第二批在技術等各方面都有了調整和優化,形式、低價成為了這一批項目中的關鍵詞。
在第二批計劃中,安徽兩淮全部為漂浮式水面光伏電站,山東濟寧、新泰為“光伏+”,增加了項目的多樣性;原來大同領跑者項目時統一報出的0.95元不同,第二批烏海領跑者項目中英利0.45元/kwh的低價給光伏行業帶來了巨大震撼,事實上,由此領跑者項目出現“低價”再正常不過,實施“領跑者”的初衷就是倒逼行業技術進步、降低成本,但并不代表光伏平價上網的提早到來,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曾指出,領跑者中的低報價,有偶然也有必然,不能代表整個行業的發展情況,預期在2020年有望實現平價上網。
目前,第二批項目中仍有部分項目未并網發電。
3.第三批領跑者
2018年初,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第三批領跑者計劃的基地安排、基地規模與后續落實計劃的時間表,預計2018年底將有5gw的應用領跑者計劃并網,而1.5gw的技術領跑者則被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并網。
與前兩批相比,第三批領跑者區分為應用領跑者和技術領跑者,且最低光伏組件技術指標都有所提高。
在“531新政”、中美貿易戰的特殊時期,第三批領跑者項目由于不受光伏新政的影響,其意義和重要性對于光伏人來說不言而喻,將主導今年下半年光伏內需市場,因此,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迫切希望項目盡早并網發電。當然,這也是出現“節外生枝”的一批,3月27日,大同二期應用領跑基地競爭優選出現了不按文件要求和評分標準打分、不按評優結果推薦公示入選企業等問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突然發文否決這一優選推薦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的6種技術類型的組件中,其中4種為單晶,且占據份額較大,單晶在第三批領跑者中脫穎而出,成為背后最大的贏家,光伏離平價上網只有“最后一公里”!
第四批領跑者將何去何從?
2018年,由于“531”新政的發布,光伏市場動蕩不安。而第四期領跑者項目將會是“531”新政之后發放的第一批有補貼的光伏項目指標,因此相關政策及安排將備受行業關注。
國家能源局曾表示,政策不是“一刀切”,對領跑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對光伏扶貧和不需國家補貼項目大力支持,有序發展;業內相關人士也表示,第四批領跑者項目將會出現一些較大變化,項目容量將得到擴大,而“領跑者”也將成為中短期唯一享受補貼的普通項目,但仍舊有明顯的“去特殊化”趨勢;更有相關媒體爆料,目前消息的口徑是2019年領跑者基地將有22個,每個基地安排mw的規模,也就是將會有11gw的領跑者項目。
2月11日,某光伏媒體指出,《關于第四批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即將對外發布,根據該文件,第四批領跑基地總規模擬建設不超過10個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每個基地規模mw,單個項目規模不小于100mw。根據光伏發電評價情況,預留1.5gw規模作為獎勵給予按要求完成建設(建設效果好)且度電補貼最低的3個基地,按照該規則,預計第四批將只有7個基地指標,完成好的3個基地將獲得獎勵規模,并要求第四批基地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網,另外,此批領跑基地將不再實施新的技術領跑基地。
目前,遼寧省阜新市、河南省南陽市、黑龍江省鶴崗市已開展申報第四批光伏領跑基地的準備工作。
2月18日,國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補貼下降已成大勢所趨,在新政策形勢下,第四批領跑者又將出現什么樣的變化?
就在筆者截稿之前,最新能源局會議紀要流出,紀要顯示,因領跑者基地是為了提高技術、降低補貼電價,新政策將實行全國項目按照電價統一排序,再單列出領跑者項目補貼可能會高于其他項目,于理不合,新的政策下發后,不再統一組織領跑者基地項目,已籌備的基地按照競價項目申報。
關于第四批領跑者的種種猜測,均沒有正式文件的出臺,僅供參考,變局下第四批領跑者能否如期開幕,還需耐心等待國家正式文件的出臺。但無論何種結果,“領跑者”計劃在我國光伏行業降低成本、實現平價上網過程中都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來源: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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