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正在開展2016-2018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補貼工作。
城網君從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了解到,順德區正在開展2016-2018年度第二批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補貼工作。話不多說,快來看看申請補貼需要什么條件,把“紅包”帶回家!
補貼范圍: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車充電設施哦
本次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補貼的范圍為:2016年-2018年在順德區內建成并竣工驗收、接入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的,并且未接受過2016-2018年度第一批財政補貼資金的專用充電設施和公用充電設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車充電設施)。
2016年-2018年1月25日內建成并竣工驗收、但不具備接入平臺能力的,并且未接受過2016-2018年度第一批財政補貼資金的專用充電設施和公用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和公用充電設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車充電設施)。
標準和額度:按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補貼
補貼標準為直流充電樁275元/千瓦、交流充電樁60元/千瓦。納入順德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示范性項目的充電設施,按照招標項目合同約定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
申請補貼須滿足的條件: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提醒,充電設施需按國家和省相關要求能實現充電數據共享,應接入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2016 年—2018年1月25日內成并竣工驗收、但不具備接入平臺能力的充電設施除外)實現充電設施互通互聯,并由智能服務平臺管理機構出具接入證明;且充電設施電能可計量、位置可查詢、充電狀態可監管等等。
來源:順德城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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