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環境部今年4月的一份環境計劃提出,到2020年德國的溫
室氣體排放將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40%。這個目標比3月份歐盟首腦在柏林達成的減排20%的目標增加了一倍。
德國為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促進綠色能源發展的做法引人注目。德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將不通過發展核能實現減排。所以,降低能源消耗,促進可再生的綠色能源的發展,將成為其減排的重要手段。
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德國政府就認識到風力發電的前景,并給予政策支持。2000年3月德國開始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2004年在多年實踐的基礎上形成了《可再生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旨在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提高綠色能源在德國能源消耗中的比例,以實現減排目標。該法規定,德國電網運營商必須按法律規定的價格,全額收購“綠色電力”,運營商有義務在全國范圍內平衡、分攤因使用成本較高的綠色電力所造成的電費上升。
德國自1990年對綠色能源實行扶持政策,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綠色能源得到了蓬勃發展。這些措施不僅在環境保護方面效果明顯,同時刺激了綠色能源技術的發展。到2006年底,德國投入使用的風力電站有18685座,總裝機容量為20600兆瓦。2006年,綠色能源使德國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億多噸,為德國的減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貢獻。
與此同時,環保技術和可再生能源成為德國的一個重要產業。目前,德國的機械制造業有90萬人,汽車工業有80萬人就業,但在環保及相關領域就業人數達100萬人,其中《可再生能源法》直接帶來的就業崗位就有12.5萬個。德國生產的風力和太陽能發電設備7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地。全世界每3塊太陽能電池板,每2個風力發電機就有一個來自德國。綠色能源已成為德國人新的投資熱門領域,各金融機構幾乎都開發了環保和可再生能源基金,投資環保漸成時尚。
由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德國去年進口能源的開支節省了9億多歐元,減少進口影響環境的物資約34億歐元。目前可再生能源在經濟上的獲益,已超過國家對綠色能源的資助。
德國早先確定的目標是到2010年實現電力供應的12%來自可再生能源,目前這一目標已經提前實現。為此,德國聯邦環境部長加布里爾提出,要把目標定得更高些,到202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要達到27%,到2030年達到45%,最終綠色能源要超過德國電力需求的一半以上。
說德國出現了“節能熱”和“新能源開發熱”一點都不夸張。德國已相繼建成不少大型太陽能發電站,行駛在德國的高速路上,路旁風力發電站群隨處可見。目前,德國正加緊研究在海上建大型風車群的可行性。德國政府認為,海上風力發電在2025年和2030年間達到20000至25000兆瓦是可行的。這樣,海上風力發電量就可以滿足當前德國用電量的15%。
歐盟能源事務專員安德列斯·皮巴格斯不久前表示,德國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是好的,值得向歐盟各國推薦。德國聯邦環境部長加布里爾認為,德國的做法無論在保護環境、保障能源供應,還是在經濟增長、促進就業方面,都是一個成功的范例。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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