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擬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公交站臺、地鐵出入口列入禁煙場所;煙民在禁煙場所吸煙將不再勸阻,直接罰款。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吸煙”概念擴大為——使用電子煙或者持有點燃的其他煙草制品。這也意味著,今后電子煙將正式拉入深圳控煙的“黑名單”。
與此同時,《修訂征求意見稿》擴大了禁煙范圍,將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列入禁煙場所。同時規定,地鐵出入口外側5米范圍內禁止吸煙。
此外,《修訂征求意見稿》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新增一項規定: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不得銷售煙草制品,否則由深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另據《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元罰款。
據了解,一般一支電子煙包括尼古丁墨盒、蒸氣室、電子和led燈幾部分。而此次將電子煙列入黑名單,x相關led企業是否會收到影響呢?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ofweek半導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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