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對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自行車及車架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對進口自中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組裝或未組裝的車輪直徑為16英寸或大于16英寸的自行車征收反傾銷稅,而對于自上述國家(地區)進口的可折疊自行車、自行車架和離岸價格超過225加元的自行車終止實施反傾銷措施。
2007年3月29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自行車及車架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程序。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87120000.12、87120000.20、87120000.30、87120000.40、87120000.50、87120000.90和8714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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