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財政部網站近日獲悉,財政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技和教育資金預算執行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于如何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提高效率提出了兩點要求。
一是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進口產品備案內容。2019年1月1日起,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進口科研儀器設備,位可單次或批量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備案,備案事項不再填報主要性能指標、性能等內容。
二是優化科研儀器設備變更采購方式審批程序。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需要變更采購方式的,可在一次申請中提出多個項目,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申報并標注“科研儀器設備”,由主管部門歸集后向財政部(國庫司)一攬子申報。財政部(國庫司)將通過建立科研儀器設備審批“綠色通道”,實現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此外,《通知》對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技和教育資金預算執行管理還提出了優化資金支付管理,提高預算單位用款自主權;完善公務卡管理,放寬科研項目中公務卡結算要求等意見。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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