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通知,對原產于中國的剎車盤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6位委員一致投票認定,取消對原產于中國的剎車盤的反傾銷措施將不會導致對美國國內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否定性損害裁決,美國將取消對原產于中國的剎車盤的反傾銷措施。
1996年4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剎車盤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87083950.10。1997年2月28日,美國商務部對本案作出終裁,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0~43.32%。2007年7月2日,美國商務部對本案啟動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2008年1月8日,美國商務部對本案作出終裁,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8.51%~43.32%。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