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決定建立特種設備設計制造源頭把關制度,將在鍋爐等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監管過程中,把能效指標作為監管內容之一,對已列入國家和省淘汰目錄的特種設備應責成相關企業停止制造和安裝,切實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在近日發布實施的通知中指出,特種設備設計(含系統設計)、制造單位應積極開發研制高效節能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選用高效節能的特種設備,并充分利用裝置或系統的余熱余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鍋爐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在審核鍋爐安全技術指標時,應當同時審核鍋爐的結構型式、能耗指標、額定出力等與節能有關的性能指標;對不符合節能指標和安全技術指標的,不予通過設計文件鑒定,相關企業不得制造、安裝和使用。
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的規定,鍋爐和換熱容器制造企業生產的新產品應當送國家或省質量技監部門認可的能效測試機構測試,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或標準要求方可批量制造。
此外,浙江省外企業生產及國外進口的特種設備,無法提供有效能效測試或型式試驗報告的,應當在設備投入使用的三個月內予以補做;測試結果不符合我國相關強制性規范、標準的,應當予以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應當依法責令其停止使用。
鍋爐是我國"吃煤"大戶。有數據顯示,鍋爐用煤占到了我國煤炭產量的81%。專家認為,如采取有效措施使燃煤工業鍋爐平均實際運行熱效率提高10%以上,每年可節約標準煤4300萬噸以上。截至2007年底,浙江全省有工業鍋爐5萬多臺,而且數量仍有遞增趨勢。
來源:現代金報 記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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