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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時達”)于2018年4月20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證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5,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的銀行短期理財產品;使用額度不超過65,000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擇機購買銀行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的銀行短期理財產品,并在額度范圍內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辦理實施相關事項。該事項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18)。
一、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協議購買理財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產品要素
產品名稱: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sdga180827)
產品收益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幣種:人民幣
產品類型:結構性存款類
購買金額:42,000萬元
資金來源:閑置募集資金
預期年化收益率:4.05%
投資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3月27日
關聯關系說明: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該產品風險提示
理財產品發行人提示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理財產品不成立風險、通貨膨脹風險、政策風險、提前終止風險、延期支付風險、信息傳遞風險、不可抗力及其他風險等。
二、風險控制措施
除上述理財產品發行人提示的可能發生的產品風險外,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資產品為金融機構發行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收益情況由于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可能具有一定波動性。因此,公司采取了以下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委托理財的審批和執行程序,確保該業務的有效開展和規范運行。
(2)公司本著維護全體股東和公司利益的原則,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選擇穩健的投資品種。
(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明確委托理財金額、期間、選擇委托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財務部具體操作。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4)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對公司委托理財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并向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5)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委托理財業務的實施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業務的規范實施,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6)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披露委托理財的購買及收益進展情況。
三、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及子公司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與閑置自有資金進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與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
2、通過進行適度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截至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及子公司累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及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購買的已到期理財產品的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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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購買的尚未到期理財產品的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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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機構保本型理財產品金額共計為52,000萬元,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機構保本型理財產品金額共計為33,000萬元,均未超過董事會授權額度。
五、備查文件
1、《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28日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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