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施行 駕駛排放不達標車輛將受處罰
本報烏魯木齊1月3日訊記者趙春華、通訊員郭軍鴿報道:駕駛不達標排放車輛、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拒絕污染狀況監督抽測、未按照規定加裝或更換污染控制裝置……根據1月1日起施行的《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這些行為將面臨處罰。
《條例》明確了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預防和控制、檢驗與治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等)排氣污染防治以及相關法律責任。
這是烏市首次出臺專門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規定,在烏市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應當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烏魯木齊市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相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狀況等進行現場抽查,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予配合。
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進行維修治理,并按照要求進行復檢;在用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烏市機動車排污監督管理辦公室監察科科長謝峰告訴記者,《條例》在增加了對于車輛達標排放行駛管理方法的同時,也打通了環保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之間的信息通道,讓執法流程更暢通便捷。
“《條例》施行后,如不達標排放車輛上路,環保部門通過路抽檢、遙感監測等方式取證后,可將信息推送給公安交警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謝峰說。
據謝峰介紹,烏市將分3期建設機動車排污遙感監測系統,逐步形成覆蓋主城區及重點路段的遙感監測網絡,實現全天候、全時段對行駛中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情況實時監控。
本報烏魯木齊1月3日訊記者趙春華、通訊員郭軍鴿報道:駕駛不達標排放車輛、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拒絕污染狀況監督抽測、未按照規定加裝或更換污染控制裝置……根據1月1日起施行的《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這些行為將面臨處罰。
《條例》明確了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預防和控制、檢驗與治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等)排氣污染防治以及相關法律責任。
這是烏市首次出臺專門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規定,在烏市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應當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烏魯木齊市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相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狀況等進行現場抽查,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予配合。
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進行維修治理,并按照要求進行復檢;在用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烏市機動車排污監督管理辦公室監察科科長謝峰告訴記者,《條例》在增加了對于車輛達標排放行駛管理方法的同時,也打通了環保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之間的信息通道,讓執法流程更暢通便捷。
“《條例》施行后,如不達標排放車輛上路,環保部門通過路抽檢、遙感監測等方式取證后,可將信息推送給公安交警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謝峰說。
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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