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西安地鐵3號線問題電纜的2、3標段項目經理(一級建造師)的處罰結果終于出來了,各位所關心的問題是建設部究竟會如何處理呢?如有不服,是否可以申訴呢?
下面是2標段的項目經理:
建督罰字〔2018〕22號
奚加法:
經調查核實,你在擔任西安地鐵三號線d3azzxsg-2標段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時,主持了“問題電纜”招標和采購工作,并在建設過程中安排張華先假冒陳旭東參加會議并簽字,對該標段使用“問題電纜”事件負有直接責任。
我部于2018年8月21日向你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8〕11號),你于2018年9月21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要求聽證或提出書面陳述、申辯。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吊銷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5年內不予注冊的行政處罰。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到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我們通過四庫一平臺很容易扒出這位項目經理的執業情況,如下圖所示:
可以看出,這位項目經理有2個專業注冊證,建設部只是吊銷了市政專業的注冊證書,機電專業不受影響,市政專業在5年以后可以重新注冊,因為沒吊銷資格證書。
下面我們看看3標段的項目經理情況:
建督罰字〔2018〕13號
田永平:
經查,你在擔任西安地鐵三號線d3azzxsg-3標段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時,在線纜進場驗收方面沒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致使問題電纜流入工程建設中,嚴重危害了工程質量安全。
我部于2017年10月30日向你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7〕11號),你于2017年12月8日簽收,并于12月11日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經研究,我部對你提出的陳述(申辯)予以采納。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吊銷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5年內不予注冊的行政處罰。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到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我們通過四庫一平臺很容易扒出這位項目經理的執業情況,如下圖所示:
同樣,我們可以看出,這位項目經理也是2個專業注冊證,吊銷的是建筑專業注冊證?
那么問題來了:地鐵項目主項應當是市政公用專業,為何吊銷建筑專業證書?大家說說看?
建設部對于這位項目經理提出的申辯予以采納,采納的什么?申辯的內容什么大家不得而知,莫非是吊銷他的建筑注冊證,保留市政注冊證,能夠繼續執業?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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