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鹽城市邊防支隊大豐港邊防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捕殺野生動物案,嫌疑人夏某被抓獲歸案。
在鹽城竹港閘某光伏發電廠內,民警發現有2只疑似獐子的野生動物被捕殺,動物內臟已被人全部掏空,同時在附近又發現了2只死亡的野兔。通過搜查,嫌疑人夏某被抓獲。
當時嫌疑人夏某撒謊狡辯說:“我撿到的時候就這樣了,拿水沖了一下?!?/p> 然而民警在現場發現了多種捕捉動物用的工具,但是夏某就是矢口否認自己的行為。 夏某稱,電線撿的、竹簽是撿的、電瓶撿的、兔子撿的、小動物也是撿的……連民警都說:“你撿的東西挺多的,這個謊還撒得過去嗎?” 經與網上初步比對,這兩只獐子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牙獐。經過審查,夏某對自己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表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視情節而定,可以處罰5年以下,或者5年至10年,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目前,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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