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施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建設總體布局相協調工程。全面關閉禁采區內礦山3家,關閉開采區和限采區內礦山6家,并將限采區內3家礦山整合重組為1家。
二是實施礦山開發規模化集約化建設工程。完成現有12家小型礦山的關閉和整合,保留和重組形成2家大型礦山。
三是實施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工程。努力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 ,固體廢物妥善處置率(含回填)達到100%。
四是實施綠色礦山建設工程。境內保留和重組的2家大型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綠色礦山創建率達到100%。
五是有效改善礦山地質環境工程。治理礦山地質環境5736.53畝,治理率100%,新增農用地2585.53畝(其中林地1598.53畝)。
來源: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