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網站公布了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該《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從總則、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和延期、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七個方面詳細闡述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如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中,該《辦法》對安全生產及安全防護做了詳細規定,指出建設項目的設計符合《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企業的廠房和倉庫等基礎設施、生產設備、生產工藝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特別指出了企業的藥物和成品總倉庫、藥物和半成品中轉庫、機械混藥和裝藥工房、晾曬場、烘干房等重點部位應當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4101)的規定安裝視頻監控和異常情況報警裝置,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另外,該《辦法》還指出企業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對保障和促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提高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防護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轉自》》中國制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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