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鄭璐、通訊員黃玉蓮)12月18日,宜昌市禁止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宜昌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國土資源局等多部門和單位發布聯合懲戒措施通知,對城市違建連發重拳,治理違建的力度和決心前所未有。
據介紹,本次多部門聯合懲戒對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違法建設或未履行禁止違法建設工作義務,受到城管執法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執行并經城管執法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認定嚴重失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城管部門將懲戒對象的行政相對人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號碼、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或強制執行決定書文號、違法行為類型、違法事實、處罰依據、處罰類別、處罰或強制執行內容、處罰金額、處罰或強制執行決定日期、處罰有效期、公示截止期、處罰或強制執行機關、處罰或強制執行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來源單位、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備注等信息依法在城管部門網站公示,并同步將公示信息推送至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宜昌”網站將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示其信用信息。
聯合懲戒部門可以通過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湖北”“信用宜昌”網站、城管部門網站等查詢相關主體失信行為信息,社會公眾可以通過“信用湖北”“信用宜昌”網站或城管部門網站等查詢相關主體失信行為信息。
違建當事人如果一旦被聯合懲戒,上了失信人名單,除了將被限制或者禁止其市場準入、行政許可、獲得公共服務等行為,還將停止其享受的優惠政策,或者對其關于優惠政策申請不予批準,在資質審核、業績考核、評優評先表彰等工作中,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不予授予各類榮譽或資質,如若已獲得榮譽或資質的,暫停或撤銷相應的榮譽或資質。
規劃
市規劃局:不予相關行政審批
按照《宜昌市禁止違法建設管理辦法》的規定,規劃部門加強對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負責在提出出讓土地規劃條件時加強違法建設防控,嚴格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對取得規劃許可的在建項目實施監管;嚴格建設工程驗線和規劃條件核實;對尚未處罰結案的違法建設,不予許可相關行政審批。
住建
市住建委:違建企業列入失信名單
住建部門對參與違法建設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建筑勞務、建筑裝飾裝修、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拆、預拌混凝土生產、檢測、房地產中介、物業等企業行為依照宜昌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予以信用記錄和管理,并給予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服務等方面的相應限制性處理。
國土
市國土資源局:涉及違建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
國土資源部門將對違法建設當事人不予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
對已取得首次登記的土地和房屋等建(構)筑物不動產存在違法建設的,應在不動產登記系統中錄入對其權利進行限制的信息。
服務
供電、供水、供氣公司:對違建用戶停電、停水、停氣
供電、供水、供氣等公共服務單位向建筑工地和利用建筑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相應服務時,應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書面通知,對于已簽訂服務合同的被認定利用違法建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其進行預先通知后停止對其服務直至違法建設情形消除,并經宜昌市城管部門核查確認后,才能解除限制措施;對于尚未簽訂服務合同的,暫緩其公共服務。
違建行為主體“一處違建,處處受限”
其他
工商、食藥監、衛生、文化廣電、環保、城管等部門對利用違法建筑開展經營活動的,不予核發相關證照;已經核發的依法處理直至撤銷相關許可或證照。工商、食藥監、衛生等負有市場監管職能的各行業主管部門將懲戒對象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現場檢查、抽查比例和頻次。
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將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懲戒對象禁止參與拍賣或者作為選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作伙伴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銀行等系統對有違法建設行為的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審慎核準其貸款,各保險機構也將其失信記錄作為厘定保險費率的參考。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積存違建拆除明細
來源:國家一類新聞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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