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陡坡上向下行駛時,利用行走操縱桿和油門操縱桿保持較低的行駛速度。在超過15度的斜坡上向上或向下行駛時,斗桿與動臂應保持90~110度的夾角,鏟斗背面離地距離為20~30cm,并降低發動機轉速。
2)若下坡時要制動,則把行走操縱桿置于中位,這樣制動器就會自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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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上坡行走時,若履帶板打滑,除了依靠履帶板的驅動力行駛上坡外,還應利用斗桿的拉力幫助機器上坡。
4)若在上坡時發動機熄火,則可將行走操縱桿移至中位,把鏟斗降至地面,使機器停止,然后再啟動發動機。
5)在斜坡上發動機熄火,禁止進行回轉操作,防止上部結構在其自重作用下回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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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機器停在斜坡上,則不要打開駕駛室門,這樣容易引起操作力的突然變化,駕駛室門應始終關閉。
7)在斜坡上行走時,不要改變行走方向,否則會導致機器傾翻或滑動。如果必須要在斜坡上改變行走方向,則應在較平緩的堅固的斜坡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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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避免橫越斜坡,因為這樣可能導致機器滑動。
來源:36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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