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開始,民間流傳出一句玩笑話:法律是手紙。廣泛流傳的玩笑,往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風電產業的發展歷程從某種程度上印證了這一點。
最近的消息來自山東榮城,有風電設備商和發電公司向記者抱怨,山東電科院無視國家能源局的規定,違規對風電機組進行抽檢并收取高額費用。違規,違反的是國家能源局2012年下發的第160號文件(國能綜新能2012第160號),該文件規定:&ldquo對已經完成低電壓穿越檢測的機型,不再進行現場抽檢工作。對于同一機型的檢測結果,加強各機構間的互認,避免重復檢測和不必要的檢測。&rdquo這就是說,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通過低電壓穿越檢測的機型,無需再進行抽檢。
然而,實際情況是,山東電科院抽檢的機型大多是已通過檢測的,違反了國家能源局的規定,但當設備企業拿出160號文件時,山東電科院給出的答復卻是,&ldquo我們不知道有這個文件,沒接到過通知。&rdquo記者注意到,160號文件的末尾處明確提出:&ldquo電網企業應仔細梳理企業發布的風電并網相關管理規定,對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內容應及時清理。&rdquo山東電科院答復內容的意思是,其上級單位山東電力公司及國家電網公司并沒有梳理之前的規定并及時清理。
無獨有偶,實際生活中,沒有遵守國家能源局160號文件的電科院們大有人在,河北、甘肅、東北等省也在進行抽檢。
如果說&ldquo文件&rdquo的法律層級較低,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你拿我也沒有辦法,那么,僅次于憲法的行業法規的執行情況又如何呢?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全額保障性收購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但這項法律條款在現實中卻幾乎形同虛設。據中國風能協會統計,2011年中國總共棄風電100億度,棄風率達到20%,損失超過50億元;2012年,中國的棄風率很有可能翻一番,蒙東呼倫貝爾地區的棄風率創紀錄地達到了80%,這樣高的棄風率不是技術障礙可以解釋的。
而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更是被指涉嫌違反《立法法》等多部法律,這部誕生于黑龍江省的地方條例,史無前例地規定風能、太陽能屬國有,并據此要求任何企業在探測資源前,必須經過黑龍江省氣象局的同意。
風電的法律、法規、規定在違法者眼中為何如此沒有分量?
這恐怕首先要歸咎于社會大環境,一種普遍的共識是,《憲法》中的多數條款都沒有被很好地遵守,更何況其他法律?
更為重要的則是經濟激勵效應。做一次低電壓穿越檢測的收費在50萬到80萬,電科院一年的并網檢測收費超過了2億元,相比數千萬元的設備購置費,電科院可謂一本萬利。氣象方面的收費也有水漲船高之勢,根據發電企業提供的資料顯示,內蒙古、甘肅收取5000-8000元不等,貴州的價格翻番,達到1至2萬,江蘇則達到3萬,而山西、河北這樣經濟不算發達的省份起步價就標出4至5萬,目前的最高收費可達到15-30萬元。
主管部門缺乏執法手段和執法勇氣也是重要的原因,違法者除了背地里挨幾句罵,不用付出任何代價。作為風電的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并不擁有執法權,況且,國家能源局的許多工作還需要多個部門或企業的配合,一旦板起臉來,今后的工作難以順利開展。負責監管法律法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則一直奉行&ldquo民不舉,官不究&rdquo的原則,很難及時發現違法現象。
眾多受損企業敢怒不敢言同樣助長了違法風氣,考慮到實名舉報將必然受到更大的損失,被訪者無一例外地選擇了&ldquo別說出我的名字。&rdquo
一邊是肆無忌憚地違法違規,一邊是監督機制的不盡完善,媒體的呼吁和領導的理解并不能很快改變現實。
目前,可再生能源產業正在經歷史無前例的全球性低迷,排名中國前十的風電整機設備商只有一家盈利,他們中的多數已到了生死存亡的邊緣,在此之際,他們不奢求其他,只希望&ldquo依法治風&rdquo。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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