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提出
筆者最近遇到一個項目的審圖專家提出屋面的風機設備配電必須要設漏電保護功能,否則違規,依據是《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 13955-2005第4.5.1條中的相關規定。摘錄如下:
“4.5. 1 末端保護
a) 屬于i類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及手持式電動工具;
b) 生產用的電氣設備;
c) 施工工地的電氣機械設備;
d) 安裝在戶外的電氣裝置;
e) 臨時用電的電氣設備;
f) 機關、學校、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和住宅等除壁掛式空調電源插座外的其他電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g) 游泳池、噴水池、浴池的電氣設備;
h) 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
i) 醫院中可能直接接觸人體的電氣醫用設備;
j) 其他需要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的場所。”
二、問題解析
tn-s系統,做總等電位聯結的建筑物內固定安裝設備無需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功能
tn-s系統,在有總等電位連接的建筑物內,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接pe線,同時pe在樓層電井處于通過等電位箱與樓層地面鋼筋連接,用電設備金屬外殼與地面處于同一電位。此時供電線路發生接地故障或因絕緣損壞接觸設備外殼發生漏電情況時,設備外殼和地面的電位差很小,人體站在地面上接觸設備外殼不會發生電擊事故。同時因pe線與外殼連接,減小故障回路電阻,增大故障電流,使回路的保護開關迅速跳閘,切斷故障回路。所以tn-s系統,建筑物設置總等電位聯結,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無需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
tn-s系統,建筑物設置總等電位聯結,安裝在建筑物屋面的風機屬于固定設備,滿足上述不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條件。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 13955-2005第4.5.1條中“安裝在戶外的電氣裝置”指的是獨立于建筑物的室外,即不在建筑物總等電位聯結范圍之內的電氣裝置。建筑物屋面、建筑物外墻、安裝室外空調主機的飄窗等均不屬于上述規范所說的“戶外”。所以有“f) 機關、學校、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和住宅等除壁掛式空調電源插座外的其他電源插座或插座回路”規定,該條款中對于“壁掛式空調電源插座除外”的規定不僅是因為空調電源插座安裝高度一般在1.8米以上,還因為壁掛空調主機掛在建筑外墻上或安裝在空調飄窗上的位置處于建筑物總等電位范圍之類。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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