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日前對嶺澳核電廠4號機組進行了第二次換料大修后反應堆首次臨界前例行核安全檢查,并隨后公布了檢查報告。根據審評結論及檢查結果,核安全局批準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亞灣核電公司”)實施嶺澳核電廠4號機組第二次換料大修后反應堆首次臨界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與相關導則及《核電廠換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國家核安全局對包括機組第二燃料循環的運行情況、第二次大修的總體實施情況、大修中重要安全相關相關修改項目的實施情況,大修中事件或異常處理情況等在內的七項內容進行了相關檢查。
檢查結果顯示,嶺澳核電廠4號機組第二燃料循環保持安全穩定運行,共發生兩起執照運行事件,機組安全處于可控狀態。 截至3月28日,嶺澳核電廠4號機組第二次大修活動進展正常。大修計劃規定的核島大修項目和再鑒定試驗已按計劃實施;重要的預防性維修、修改、定期試驗、在役檢查等項目均按計劃順利進行;運行期間遺留的安全相關異常和缺陷,以及大修期間出現的重要異常基本得到妥善處理,大修期間未發生執照運行事件;各項質量保證、質量控制和核安全監督已按計劃實施;人員的輻射劑量控制在限制值范圍內,大修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就在役檢查及安全重要修改實施情況,檢查報告指出,大亞灣核電公司大修期間按照在役檢查大綱要求對4號機組相關系統設備實施了在役檢查,目前大修各在役檢查項目均已順利完成。對在本次大修中其他項目發現的個別需處理的缺陷都已安排了相應處理。大修在役檢查結果滿意,能滿足該機組本次換料循環安全運行的要求。
“本次大修中擬實施的安全相關系統改造共13項,其中計劃在本次大修中實施的部分已全部完成,再鑒定合格。”檢查報告稱。
此外,檢查組抽查了大修后首次臨界啟動程序和機組狀態轉換記錄等有關文件,結果滿足運行技術規格書的相關要求。檢查組認為,機組本次換料大修后反應堆首次臨界所需文件已基本齊備,在完成剩余工作并經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后具備重新臨界啟動的條件。檢查組要求,大亞灣核電公司應按計劃完成本次大修的剩余項目,并按照反應堆臨界前動態控制點程序和反應堆臨界前安全檢查規程以及安全工程師臨界前安全檢查規程的要求,確認相關系統、設備以及狀態滿足臨界運行技術規范的要求。
檢查組還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關核安全管理要求。
(來源:互聯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